山东省内录取规则:
(一)本科专业录取办法
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与舞蹈学类(含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3个专业),进档考生按照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4个专业)进档考生按省美术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二)专科专业(方向)录取规则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艺术设计(形象设计方向)、艺术设计(多媒体方向)、艺术设计(形象设计方向中韩合作)等美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按省美术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舞蹈表演(专科)专业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山东省外录取规则:录取时,除陕西省考生专业成绩使用我校校考成绩外,其他省份考生专业成绩均使用生源所在省的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规则按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音乐与舞蹈学类、设计学类专业按照大类录取,入学后依据学校的培养方案确定专业,其他本、专科专业按照专业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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