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考试成绩认定
(1)省内表演(空中乘务)专业考试认可贵州民族大学全省空中乘务类统考成绩;省外生源认可考生所属省份空中乘务及相应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
(2)省内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考试以贵州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为准;省外生源认可考生所属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未组织统考的,认可贵州大学在该省组织的美术类考试成绩)。
(3)省内音乐表演专业(声乐)考试以贵州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为准;省外生源认可考生所属省份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未组织统考的,认可贵州大学在该省组织的音乐类考试成绩)。
(4)省内舞蹈学专业考试以贵州省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为准;省外生源认可考生所属省份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未组织统考的,认可贵州大学在该省组织的舞蹈类考试成绩)。
2、录取原则
经德、智、体全面考核,省内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划定的文化考试录取分数线上、省外在当地省级招生考试院划定的文化考试录取分数线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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