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师范学院2014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1.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我校将严格按照生源所在省招办规定的高招录取规则执行。
2.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
美术学和音乐学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的50%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雕塑、雕塑(玉雕设计方向)、工艺美术、动画、数字媒体艺术、音乐表演、舞蹈编导和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专业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
在总分并列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并列,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3、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
4、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5、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后即上网公布(http://zhaosheng.nynu.edu.cn/zsw/)。
6、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进档考生。因此希望高分考生和有志青年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