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需符合下列条件方可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
(1)总成绩达到我校合格分数线,同时所在省份的省专业联考合格;
(2)专业考试的单科成绩不能低于百分制的60分。
2、录取原则:
(1)招生专业为文理兼收;
(2)外语语种限考英语,英语成绩在录取时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3)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
(4)福建省考生根据当地招生政策,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40%+考生省级统考成绩×2.5×60%);其它省份考生录取总成绩为文化总成绩的40%与专业总成绩的60%之和(湖北省、湖南、广东三省考生的专业总成绩以该考生所在省联考总成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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