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产品设计:按(文化成绩×40% + 校考专业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②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③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④音乐学(综艺主持与编导方向):按(文化成绩×40% + 我校专业测试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前三名优先录取。
⑥音乐学(音乐科技方向):按文化课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前三名优先录取。
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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