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志愿填报我校的湖北省投档考生,考生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60分,录取时文理兼招同时投档,按专业测试统考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3、对校考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合格控制分数线且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非湖北省)公布的重点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的投档考生,录取时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考生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60分(总分为原始分150分)。非湖北省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校考专业成绩×7.5×50%+高考文化成绩×50%。
4、录取时不限考生外语应试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大学外语课程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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