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教育、音乐教育专业在普通高职高专批次(非提前艺术专科批次)录取,报考美术教育专业的考生须河南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录取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报考音乐教育专业的考生须河南省音乐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录取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报考艺术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报考艺术类音乐学、音乐学(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专业的考生,在文化成绩和统考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统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30%)择优录取。
报考艺术类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在文化成绩和统考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统考专业主科成绩择优录取(主科成绩相同情况下,器乐优先)。
报考艺术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动画、装潢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在文化成绩和统考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统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报考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在文化成绩和统考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统考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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