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本科专业(1):产品设计专业对艺术类考生实行大类招生。即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按照产品设计专业报考我校,入学第一年实行专业性基础大类平台统一培养,第二年依据学生专业兴趣和学习成绩,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双向选择专业分流。
报考产品设计专业(大类招生)的辽宁省以及外省考生需取得所在省美术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文化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50%+省统考专业成绩×50%,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
艺术类本科专业(2):报考绘画、动画专业的辽宁省以及外省考生需取得所在省美术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文化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30%+省统考专业成绩×70%,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
艺术类本科专业(3):表演专业面向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陕西省招生。考生需参加我校专业加试并取得合格,文化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注:表演专业如按上述单科成绩要求录取名额未满时,经学校研究后,将按5分一档规范降分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同分考生,依次按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各省招办有明确投档及录取原则的,按照该省要求处理,如没有特殊要求,比照我校的原则处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要求,我校在内蒙古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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