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产品设计专业:福建省考生报考我院产品设计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综合分(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分、语文、综合、外语、数学的顺序确定考生排序位次进行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河北、河南、湖南、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等省考生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依照各省投档方式投档,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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