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淮阴师范学院江苏省艺术类录取办法
2015-12-10 11:29:10   来源:ms211美术高考网   评论:0

录取原则 1.我校根据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规定(1:3)发放校考专业合格证书数量。 2.专业考试合格者可从我校

 
录取原则
    1.我校根据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规定(1:3)发放校考专业合格证书数量。
    2.专业考试合格者可从我校招生网直接打印《淮阴师范学院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3.录取政策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5年艺术类招生相关规定为准。
    4.对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同批最低录取控制线且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舞蹈编导、舞蹈学(师范)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书法学(师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分(即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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