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我院将于2015年3月31日前通过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和科文学院招生网予以公布,考生合格比例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取得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还必须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
2.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对报考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考文化分超过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考生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详见《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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