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师范学院美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2015-10-27 13:56:00   来源:ms211美术高考网   评论:0

录取规则及其他注意事项   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及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取得所在省专业统考(联考)合格证,在文化

  

       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及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取得所在省专业统考(联考)合格证,在文化成绩达到我校美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到低录取。

  2、我校在新生入学后,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及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9000元/年。

  4、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及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进校后在美术学院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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