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普通类考生不同的是,艺术、体育类考生不加试语文、数学附加题。其参加划线、投档时所涉及的文化分,均是指特征分(即语数外3门原始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
第1步:
参加学业水平测试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7门学业水平测试。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如不兼报普通类,7门学业水平测试可均为“必修”;如兼报普通类,其学业水平测试的要求和普通类考生一致(5门必修2门选修)。
考生如报考7门必修科目(含技术科目)、又报考2门选修科目并取得成绩,在参加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时,只选取7门必修科目成绩作为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如报考5门必修科目、2门选修科目并取得成绩,在参加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时,可将其2门选修科目测试等级视为相应的必修科目测试等级。
第2步:
参加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统考和院校校考两大类。实行省统考的艺术类专业有音乐类和美术类。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从2007年12月9日开始,满分410分;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于2007年12月16日进行,满分300分。院校校考从2008年1月底开始至3月20日结束。
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专业如与我省统考的专业相同,可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本科院校按艺术类招生的专科专业,以及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高职(专科)院校的艺术类专业,如与我省统考专业相同,必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
对于音乐学(音乐教育)、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专业,如院校进行校考,则考生必须先参加省专业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才能参加相关院校的校考(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5所院校除外)。
体育类专业实行省统考,考试时间从2008年4月19日开始。
2008年我省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省统考成绩仍以原始分计算,不换算等级。
第3步:
关注高校公布的招生计划
艺术类、体育类院校(专业)将对考生在总体上提出必测科目的等级要求。其表述形式如必测为6C,或必测为4C2D等等,科目与等级不一一对应。
第4步:高考结束后看划线情况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参加高考。高考成绩公布后,考试院将对符合填报志愿基本条件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3门),根据不同录取批次的招生计划总数,放宽一定的比例,综合考虑考生的文化分(特征分)和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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