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方向) |
是否艺术 |
是否师范 |
招生计划 |
河南 |
安徽 |
湖北 |
湖南 |
江苏 |
山东 |
山西 |
新疆 |
音乐学(声乐方向) |
是 |
是 |
4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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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器乐方向) |
是 |
是 |
40 |
28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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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 |
2 |
音乐学(舞蹈方向) |
是 |
是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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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
是 |
是 |
50 |
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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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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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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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国画方向) |
是 |
是 |
3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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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油画方向) |
是 |
是 |
3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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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数字绘画方向) |
是 |
是 |
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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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数字摄影方向) |
是 |
是 |
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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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河南省
1、音乐类本科: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本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音乐学(声乐方向)录取主科为声乐的考生,音乐学(器乐方向)录取主科为器乐的考生,音乐学(舞蹈方向)录取主科为舞蹈的考生,录取时均按照(文化成绩×30% +专业总成绩×70%)的计分方法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学前教育(音乐方向)专业,录取按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2、音乐类专科: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专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和舞蹈表演专业,录取时均按专业省统考主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音乐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专业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二)外省(自治区、直辖市)
考生的文化分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本科或专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取得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或其他高校校考合格资格,录取时按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外省录取本科音乐学(器乐方向)专业,不招收古筝和萨克斯两种乐器的考生。
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河南省
1、美术类本科: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本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均按照(文化成绩×50% +专业成绩×50%)的计分方法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2、美术类专科: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专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均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二)外省(自治区、直辖市)
考生的文化成绩和美术类专业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本科或专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编导制作类专业录取规则: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主持与播音专业录取规则: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