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传媒学院艺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014-05-22 10:59:00   来源: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评论:0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对于我院没有安排相关专业测试的省(市、自治区),承认生源省(市、自治区)统考专业成绩,按当地的录取政策执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对于我院没有安排相关专业测试的省(市、自治区),承认生源省(市、自治区)统考专业成绩,按当地的录取政策执行。

  2、由我院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市、自治区)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及其专业方向、音乐表演、艺术与科技、舞蹈编导、文化产业管理、表演及其专业方向,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专业测试合格的基础上,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的70%和文化成绩的3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3、由我院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市、自治区)的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公共事业管理、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类专业,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的50%和文化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4、河北省内招收的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承认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执行本科三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原则按照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录取政策执行;录音艺术、戏剧影视文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承认我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专业成绩,录取原则按照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政策执行。

  5、如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对艺术类专业校考录取原则有特殊要求的,我院按该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河北传媒学院2014年艺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

招生省份

专业名称

层次

科类

计划数

北京市

音乐表演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3

表演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5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5

摄影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4

数字媒体艺术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

天津市

表演

本科

艺术(理)

1

本科

艺术(文)

2

戏剧影视文学

本科

艺术(理)

1

本科

艺术(文)

1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艺术(理)

1

本科

艺术(文)

4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

艺术(理)

2

本科

艺术(文)

5

河北省

广告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0

文化产业管理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0

音乐表演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40

高职(专科)

艺术(不分文理)

65

舞蹈编导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5

表演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82

戏剧影视文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5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59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2

录音艺术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2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63

动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1

影视摄影与制作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0

摄影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9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0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0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0

数字媒体艺术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9

艺术与科技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0

艺术设计

高职(专科)

艺术(不分文理)

75

人物形象设计

高职(专科)

艺术(不分文理)

35

舞蹈表演

高职(专科)

艺术(不分文理)

60

影视表演

高职(专科)

艺术(不分文理)

55

编导

高职(专科)

艺术(不分文理)

70

摄影摄像技术

高职(专科)

艺术(不分文理)

30

影视动画

高职(专科)

艺术(不分文理)

40

影视广告

高职(专科)

艺术(不分文理)

40

主持与播音

高职(专科)

艺术(不分文理)

75

山西省

表演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9

戏剧影视文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5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75

录音艺术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4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78

影视摄影与制作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2

艺术与科技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1

影视表演

高职(专科)

艺术(不分文理)

10

编导

高职(专科)

艺术(不分文理)

15

摄影摄像技术

高职(专科)

艺术(不分文理)

10

主持与播音

高职(专科)

艺术(不分文理)

20

内蒙古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3

录音艺术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6

影视摄影与制作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5

艺术与科技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8

辽宁省

文化产业管理

本科

艺术(理)

1

本科

艺术(文)

2

公共事业管理

本科

艺术(理)

1

本科

艺术(文)

2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

艺术(理)

2

本科

艺术(文)

4

影视摄影与制作

本科

艺术(理)

1

本科

艺术(文)

1

摄影

本科

艺术(文)

1

艺术与科技

本科

艺术(文)

1

吉林省

音乐表演

本科

艺术(文)

1

表演

本科

艺术(理)

1

本科

艺术(文)

1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艺术(理)

1

本科

艺术(文)

2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

艺术(理)

1

本科

艺术(文)

3

黑龙江

音乐表演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3

表演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3

戏剧影视文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8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5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4

录音艺术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44

动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0

影视摄影与制作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3

摄影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8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6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6

数字媒体艺术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3

艺术与科技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1

  河北传媒学院2014年艺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

招生省份

专业名称

层次

科类

计划数

江苏省

表演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7

戏剧影视文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4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3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0

影视摄影与制作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8

摄影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4

数字媒体艺术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3

艺术与科技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

浙江省

音乐表演

本科

艺术(理)

1

本科

艺术(文)

2

表演

本科

艺术(理)

1

本科

艺术(文)

2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艺术(理)

1

本科

艺术(文)

1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本科

艺术(文)

1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

艺术(理)

1

本科

艺术(文)

2

动画

本科

艺术(理)

1

本科

艺术(文)

1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理)

1

本科

艺术(文)

2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理)

1

本科

艺术(文)

2

安徽省

舞蹈编导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4

表演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30

戏剧影视文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0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0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31

影视摄影与制作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0

江西省

音乐表演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3

表演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

戏剧影视文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6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9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9

动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3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

数字媒体艺术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3

山东省

音乐表演

本科

艺术(理)

1

本科

艺术(文)

5

舞蹈编导

本科

艺术(理)

1

本科

艺术(文)

3

表演

本科

艺术(理)

5

本科

艺术(文)

17

戏剧影视文学

本科

艺术(理)

7

本科

艺术(文)

12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艺术(理)

8

本科

艺术(文)

18

录音艺术

本科

艺术(理)

1

本科

艺术(文)

4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

艺术(理)

6

本科

艺术(文)

22

影视摄影与制作

本科

艺术(理)

2

本科

艺术(文)

9

摄影

本科

艺术(理)

15

本科

艺术(文)

40

数字媒体艺术

本科

艺术(理)

2

本科

艺术(文)

6

艺术与科技

本科

艺术(理)

1

本科

艺术(文)

1

影视表演

高职(专科)

艺术(理)

4

高职(专科)

艺术(文)

5

编导

高职(专科)

艺术(理)

5

高职(专科)

艺术(文)

8

摄影摄像技术

高职(专科)

艺术(理)

5

高职(专科)

艺术(文)

5

主持与播音

高职(专科)

艺术(文)

8

河南省

音乐表演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4

表演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2

戏剧影视文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1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59

录音艺术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6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58

动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

影视摄影与制作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6

摄影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6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6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6

数字媒体艺术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5

艺术与科技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

影视表演

高职(专科)

艺术(不分文理)

7

编导

高职(专科)

艺术(不分文理)

15

摄影摄像技术

高职(专科)

艺术(不分文理)

10

主持与播音

高职(专科)

艺术(不分文理)

13

湖北省

表演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8

戏剧影视文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5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4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2

影视摄影与制作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8

广东省

表演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

戏剧影视文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

广西区

音乐表演

本科

艺术(理)

1

本科

艺术(文)

3

舞蹈编导

本科

艺术(文)

1

戏剧影视文学

本科

艺术(理)

2

本科

艺术(文)

4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艺术(理)

4

本科

艺术(文)

5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

艺术(理)

2

本科

艺术(文)

4

动画

本科

艺术(文)

2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理)

1

本科

艺术(文)

2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文)

2

  河北传媒学院2014年艺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重庆、贵州、陕西、新疆)

招生省份

专业名称

层次

科类

计划数

重庆市

音乐表演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9

表演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2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4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9

数字媒体艺术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

贵州省

表演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5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0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5

陕西省

音乐表演

本科

艺术(理)

1

本科

艺术(文)

3

表演

本科

艺术(理)

3

本科

艺术(文)

18

录音艺术

本科

艺术(理)

1

本科

艺术(文)

3

摄影

本科

艺术(理)

1

本科

艺术(文)

7

艺术与科技

本科

艺术(理)

2

本科

艺术(文)

4

新疆区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5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1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对于我院没有安排相关专业测试的省(市、自治区),承认生源省(市、自治区)统考专业成绩,按当地的录取政策执行。

  2、由我院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市、自治区)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及其专业方向、音乐表演、艺术与科技、舞蹈编导、文化产业管理、表演及其专业方向,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专业测试合格的基础上,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的70%和文化成绩的3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3、由我院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市、自治区)的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公共事业管理、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类专业,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的50%和文化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4、河北省内招收的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承认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执行本科三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原则按照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录取政策执行;录音艺术、戏剧影视文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承认我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专业成绩,录取原则按照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政策执行。

 

  5、如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对艺术类专业校考录取原则有特殊要求的,我院按该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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