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建大学2014年环境设计专业分省招生计划
专业 | 科类 | 计划 | 省市 | 专业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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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 | 艺术类 | 20 | 天津 | 统考合格基础上,采用校考成绩,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名,文理兼收。 |
环境设计 | 艺术类 | 13 | 河北 | 统考合格基础上,采用校考成绩,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名,文理兼收。 |
环境设计 | 艺术类 | 16 | 山西 | 统考合格基础上,采用校考成绩,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名,文理兼收。 |
环境设计 | 艺术类 | 3 | 辽宁 | 统考合格基础上,采用校考成绩,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名,文理兼收。 |
环境设计 | 艺术类 | 5 | 黑龙江 | 统考合格基础上,采用校考成绩,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名,文理兼收。 |
环境设计 | 艺术类 | 20 | 江苏 | 统考合格基础上,采用校考成绩,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名,文理兼收。 |
环境设计 | 艺术类 | 4 | 浙江 | 统考合格基础上,采用校考成绩,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名,文理兼收。 |
环境设计 | 艺术类 | 20 | 安徽 | 统考合格基础上,采用校考成绩,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名,文理兼收。 |
环境设计 | 艺术类 | 16 | 河南 | 统考合格基础上,采用校考成绩,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名,文理兼收。 |
环境设计 | 艺术类 | 14 | 湖北 | 统考合格基础上,采用校考成绩,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名,文理兼收。 |
天津城建大学2014年产品设计专业分省招生计划
专业 | 科类 | 计划 | 省市 | 专业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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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 | 艺术类 | 10 | 天津 | 统考合格基础上,采用校考成绩,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名,文理兼收。 |
产品设计 | 艺术类 | 7 | 河北 | 统考合格基础上,采用校考成绩,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名,文理兼收。 |
产品设计 | 艺术类 | 9 | 山西 | 统考合格基础上,采用校考成绩,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名,文理兼收。 |
产品设计 | 艺术类 | 1 | 辽宁 | 统考合格基础上,采用校考成绩,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名,文理兼收。 |
产品设计 | 艺术类 | 3 | 黑龙江 | 统考合格基础上,采用校考成绩,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名,文理兼收。 |
产品设计 | 艺术类 | 10 | 江苏 | 统考合格基础上,采用校考成绩,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名,文理兼收。 |
产品设计 | 艺术类 | 3 | 浙江 | 统考合格基础上,采用校考成绩,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名,文理兼收。 |
产品设计 | 艺术类 | 10 | 安徽 | 统考合格基础上,采用校考成绩,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名,文理兼收。 |
产品设计 | 艺术类 | 9 | 河南 | 统考合格基础上,采用校考成绩,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名,文理兼收。 |
产品设计 | 艺术类 | 7 | 湖北 | 统考合格基础上,采用校考成绩,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名,文理兼收。 |
天津城建大学2014年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分省招生计划
专业 | 科类 | 计划 | 省市 | 专业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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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类 | 5 | 天津 | 统考合格基础上,采用校考成绩,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名,文理兼收。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类 | 5 | 河北 | 统考合格基础上,采用校考成绩,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名,文理兼收。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类 | 5 | 山西 | 统考合格基础上,采用校考成绩,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名,文理兼收。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类 | 1 | 辽宁 | 统考合格基础上,采用校考成绩,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名,文理兼收。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类 | 2 | 黑龙江 | 统考合格基础上,采用校考成绩,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名,文理兼收。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类 | 5 | 江苏 | 统考合格基础上,采用校考成绩,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名,文理兼收。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类 | 3 | 浙江 | 统考合格基础上,采用校考成绩,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名,文理兼收。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类 | 5 | 安徽 | 统考合格基础上,采用校考成绩,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名,文理兼收。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类 | 5 | 河南 | 统考合格基础上,采用校考成绩,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名,文理兼收。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类 | 4 | 湖北 | 统考合格基础上,采用校考成绩,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名,文理兼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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