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省、河北省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到低排序,在本年度美术类各专业招生计划范围内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排名)。
2、其它未组织专业校考的招生省份,按各省统一规定的招生录取规则执行,在本年度美术类各专业招生计划范围内按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3、我校原则上招收英语考生,小语种考生到校后改学英语。
4、新生入学后,将组织专业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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