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基本要求: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录取控制线。如考生所在省(区、市)未划定录取控制线,由我校参考该省其他类型录取控制线划定。
2、绘画(含中国画、油画方向)专业:符合录取基本要求,分别优先录取校考成绩前3名考生。其余考生,分别按校考专业课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其中专业课占60%,文化课占40%)排队录取。
3、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景观建筑方向)、动画专业考生,按校考专业课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其中专业课占40%,文化课占60%)排队录取。
4、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专业考生,按校考专业课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其中专业课占30%,文化课占70%)排队录取。
5、美术类专业加权成绩=校考专业课所占比例×校考专业课成绩×(750/校考专业课满分)+高考文化课所占比例×高考文化课成绩×(750/高考文化课满分)。以绘画专业为例,校考专业课满分300分,若校考成绩为260分,该省文化课满分为900分,考生文化课成绩为620分,则该生加权成绩=60%×260×(750/300)+40%×620×(750/900)=596.67分。
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按我校校考成绩分专业方向排队录取。如考生所在省份未划定录取控制线,由我校参考该省其他类型录取控制线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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