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是:美术学专业、摄影专业、音乐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是在文化课和专业课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的50%加文化课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环境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动画专业、绘画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是在文化课和专业课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注:文化课分数线指各省招办或招考院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河南省专业课分数线指河南省招办划定的专业课最低控制线,外省专业课分数线是指我校校考划定的专业课最低控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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