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关于2014年福建、甘肃、湖南、内蒙古四省份艺术类省统考专业录取原则说明
一、福建省:
我校在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专业有招生计划,使用艺术类省统考成绩,具体录取原则:
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省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省招办公布的相应专业类别提档线的情况下,按高考总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参照报考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高考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其次依次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科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甘肃省:
我校在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专业有招生计划,使用艺术类省统考成绩,具体录取原则:
1.播音与主持艺术: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省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省招办公布的相应专业类别提档线的情况下,依专业考试省统考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参照报考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专业省统考成绩排名并列时,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高考总成绩也相同,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其次依次按照高考总成绩、外语、语文、数学科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省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省招办公布的相应专业类别提档线的情况下,按高考总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参照报考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高考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其次依次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科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湖南省:
我校在湖南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制片)专业有招生计划,使用艺术类省联考成绩,具体录取原则:
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省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省招办公布的相应专业类别提档线的情况下,将其高考成绩与专业统考成绩(联考分)相加成综合分,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其次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内蒙古:
我校在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有招生计划,使用自治区艺术类统考成绩,具体录取原则参见自治区招办发布的相关招生信息。
上述四省美术类专业[动画、设计学类(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文物鉴定与保护)]录取原则:在各省划定的投档分数线基础上,将其高考成绩与专业统考成绩相加成综合分,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其次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