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考证打印
符合我省高考报名资格、已在网上报名参加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并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登录网站自行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在使用期间不得自行涂改或书写(打印《准考证》的相关信息将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
考生须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务必确认报考科类、专业考试类别、专业方向等报考信息的准确无误,相关科目准考证开始打印后不得补报或修改报考信息。
艺术类专业各省级统考时间、考点设置等具体安排详见《贵州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时间安排》。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专业省级统考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按考试违规行为处理:
1.携带参考资料、手机、相机、录音笔、蓝牙耳机、手环及其他具有录制、接收、传送等功能设备进入考场。
2.美术与设计类考试时携带有图案或图形等痕迹的画板或画夹进入考场。
3.将考试材料、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4.面试时透露个人及家庭成员身份、就读学校信息,出现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化妆、遮挡面部、佩戴饰品、或不按照考试要求参加考试等行为。
5.衣着或必要自带物品、展示作品等显示个人或培训机构等信息、标记。
6. 拍录、传播试(答)卷以及考试场所、考试情况等涉考敏感信息。
(二)考生参加笔试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生参加面试科目考试,应在《准考证》上规定考试时间前到达考点候考区,进行身份验证、安全检查等检查验证环节,晚于规定考试时间到达候考区或已按规定考试时间到达候考区而未按提示要求进行检录的,按弃考处理,取消该科目面试资格。
三、省级统考
(一)美术与设计类
1.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素描、速写(综合能力)、色彩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素描100分、速写(综合能力)100分、色彩100分。
2.考试内容和形式
(1)素描
考试内容: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
考试形式:写生、根据图片资料模拟写生、默写。
考试工具和材料:试卷为八开用纸(考点提供),绘画工具为铅笔或炭笔(考生自备)。
考试时间:180分钟。
(2)速写(综合能力)
考试内容:结合高中美术必修课《美术鉴赏》中的内容,根据命题进行创作。
考试形式:
①根据试卷的文字要求完成命题创作;
②根据试卷所提供的图像素材,按要求完成命题创作。
考试工具和材料:
试卷为八开用纸(考点提供),绘画工具及材料为铅笔、炭笔、钢笔、签字笔、马克笔、蜡笔、彩色铅笔、水彩(考生自备)。考生可根据使用材料,选择携带轻便的充电式或干电池式吹风机(请提前将电充满或准备好电池,考试现场不提供充电设施),用于吹(烘)干试卷。
考试时间:120分钟
(3)色彩
考试内容:人物头像、静物、风景、图案。
考试形式:
①人物头像、静物、风景写生;
②根据文字描述进行默写;
③根据黑白图片画彩色绘画;
④根据线描稿画彩色绘画。
考试工具和材料:
试卷为八开用纸(考点提供),绘画工具为水彩、水粉、丙烯颜料(考生自备)。考生需携带轻便的充电式或干电池式吹风机(请提前将电充满或准备好电池,考试现场不提供充电设施),用于吹(烘)干试卷。
考试时间:180分钟
3.考试要求
(1)素描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造型能力,包括对形体、结构、空间、黑白、质感、构图等方面知识的认识、理解和表达能力。
考试要求:
①形象鲜明,构图完整,比例准确,解剖、透视关系正确,形体、结构关系正确;
②有深入的刻画能力,重点突出,画面整体感强;
③结构严谨,明暗层次合理、体积与空间表现准确;
④形象生动,富于艺术表现力。
(2)速写(综合能力)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美术史素养、美术鉴赏能力、形象组织能力、画面构成能力、生活观察能力和艺术想象能力。
考试要求:
①准确应对命题要求,回应和解决命题所提出的问题;
②美术史知识点把握清晰,理解准确,艺术和人文素养扎实;
③构图和形象组织合理,造型生动,技法表现得当;
④敏锐的观察生活能力,丰富的艺术想象力。
(3)色彩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色彩的理解、表现和感受能力,运用色彩塑造形体的能力,以及色彩技法运用能力和艺术表现力。
考试要求:
①构图严谨,造型完整;
②色调和谐,色彩丰富,色彩关系合理;
③塑造充分,用笔生动,技法运用得当;
④富于艺术表现力。
4.考试流程
考生可在考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熟悉考点考场安排。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提前到达考点,预留充足的时间进行身份验证、安全检查等检查验证环节,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
考生须按照要求就座。于开考前15分钟发放试卷,开考前5分钟发放试题。考生须按要求在试卷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粘贴条形码。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交卷时,考生举手示意,按监考员要求交卷、经核实确认后方可离开考场,并在指定地点休息,待考试结束后,才能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带齐考试用具等按要求有序离开考场,不得在考点考场附近逗留。
5.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2)考生只可携带黑色水笔或圆珠笔、铅笔、炭笔、削笔刀、普通橡皮、画板、画架、小板凳、画笔、颜料、洗笔桶、调色盒(纸)、画具箱、吹风机等必需的考试用具。不得携带任何照相设备、录放设备、各类定画液、九宫格、尺规、草稿纸、修改液、修正带、电动橡皮擦、参考资料等物品进入考点。
考生不得篡改、污染、损坏考生信息栏上的相关信息,不得在试卷作答区域以外作答,不得污染、损坏试题、试卷,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试卷进行吹(烘)干,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行为处理。
具体考试时段安排如下:
2023年12月2日9∶00—12∶00 素描
2023年12月2日15∶00—17∶00 速写(综合能力)
2023年12月3日9:00—12:00 色彩
(二)音乐类
1.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声乐五个科目。
总分为300分,不同类别考试科目分值如下:
(1)音乐表演类
①器乐方向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四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器乐240分。
②声乐方向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声乐四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声乐240分。
③少数民族特色方向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民族特色四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民族特色240分。
(2)音乐教育类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副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五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主项165分、副项75分。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
2.考试内容和形式
(1)乐理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音乐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音与音高、音长与节奏、常用乐谱符号、音程与和弦、民族调式与大小调式。
考试形式:笔试。
考试时间:60分钟。
(2)听写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音乐听辨能力与记忆力。
考试内容:
单音;
旋律音组:三音组、五音组;
旋律音程与和声音程:八度内(含八度)自然音程;
和弦:四种三和弦原位、转位;
节奏:6小节左右;
单声部旋律:高音谱表;8小节;调号为一升或一降; 音域为f-a2以内。
考试形式:笔试,使用五线谱记谱,提供标准音a1参照。
考试时间:30分钟。
乐理、听写两个科目合卷考试,考试总时长为90分钟。
(3)视唱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识谱能力,音准、节奏与速度的控制能力,以及音乐表现力。
考试内容:新谱视唱,五线谱记谱;1条8小节旋律;调号为一升或一降;音域为b-e2以内。
考试形式:开始前提供标准音a1,考生一遍完成视唱。视唱过程中无任何音响提示。
(4)器乐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乐器演奏技巧和能力,以及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现力。
考试内容:原则上演奏2首乐曲,考试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
考试形式:非打击乐专业考生的2首乐曲须用同一种乐器演奏。中西打击乐专业原则上要求演奏两种不同打击乐器的作品各1首,其中一种为音高类打击乐器。
所有乐器不得使用任何伴奏(包括自动伴奏),如果使用电子管风琴等乐器须提前关闭伴奏或选择无伴奏的曲目。
(5)声乐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水平及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现力。
考试内容:原则上演唱2首声乐作品,考试总时长不超过6分钟(如选择歌剧咏叹调须按原调演唱)。演唱每一首声乐作品前,考生可在11秒内自行在钢琴上找一个音进行辅助定调(找音等时间计入考试总时长),除此之外不得触碰钢琴。
考试形式:声乐科目要求清唱,不可使用伴奏。
(6)少数民族特色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水平/乐器演奏技巧和能力,及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现力。
考试内容:演唱/演奏1首作品,考试总时长不超过4分钟。
考试形式:少数民族特色考生声乐演唱需用少数民族语言,器乐演奏需用少数民族乐器。不可使用伴奏。
3.考试流程
(1)笔试
考生可在考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熟悉考点考场安排。
考生须自备文具(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并按规定时间提前到达考点,并预留充足的时间进行身份验证、安全检查等检查验证环节,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
考生进入考场后须按照要求就坐。开考前15分钟发放答题卡,开考前5分钟发放试卷。考生须按要求在试卷、答题卡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粘贴条形码。考试期间不允许考生提前交卷。
考试结束后,考生带齐考试用具等按要求有序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2)面试
考生应在《准考证》上规定考试时间前40分钟到达考点考区入口,按现场广播提示进入检录区,完成身份验证、安全检查、随机抽取考场等检查验证环节后,在指定候考区候考。考生进入候考区不得喧哗、吵闹、练声、练琴、交头接耳。
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再次查验身份无误,按要求进入考场开始考试。考试形式为单人单场面试,音乐表演类考试包含视唱和器乐/声乐/少数民族特色两个环节,分别进入两个考场,完成两个科目考试。音乐教育类考试包含视唱、主项(声乐/器乐)、副项(声乐/器乐)三个环节,分别进入三个考场,完成三个科目考试。
考试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有序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4.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考试。
(2)考试时,考生的唱法应与报名时所选定的唱法一致,演奏使用的乐器应与报名时所选定的乐器一致。
(3)兼报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相同考试科目不安排重复考试,只统一安排一次考试且考试成绩通用(按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
注:键盘包括钢琴、手风琴、电子管风琴及其他键盘乐器;民乐包括琵琶、扬琴、柳琴、古筝、古琴、阮、三弦、箜篌、笙、唢呐、笛子、箫、管子、葫芦丝、二胡、板胡、京胡、高胡、坠胡、民族打击乐及其他民族乐器;管弦包括长笛、短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巴松、圆号、小号、长号、大号、中音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吉他、贝斯、西洋打击乐及其他管弦乐器。
(3)考场只提供钢琴、架子鼓和谱架。除上述设备外,考生考试所需的其他乐器自备。竖琴、马林巴等特大件乐器,考生需提前安装调试好,并提前与考点考务组预约安放在考场,考试时不另安排安装调试时间。
(4)考生参加考试衣着应整洁、大方、得体,提倡素颜考试。不得出现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化妆、遮挡面部等行为,不得穿戴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服装、佩饰(包括穿着印有培训机构名称、标识的统一服装)等进入考区、考场等区域。考生进入考区、考场等区域前,若服装、服饰、妆容等方面不符合要求,须按现场工作人员要求自行更换、调整后方可进入,否则影响进场考试责任自负。
(三)舞蹈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包括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兴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舞蹈基本功120分、舞蹈表演150分、舞蹈即兴30分。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舞蹈基本功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基本条件与素质,以及舞蹈基础训练的能力。
考试内容:
测试身体条件,包括整体外形(全身正面、侧面、背面与上半身正面)和软开度(搬控前旁后腿、下腰)。
测试技术技巧,包括规定内容(平转、四位转、凌空跃)和自选内容(所有舞种方向的考生可在中国舞、芭蕾舞和流行舞中任选一个技术技巧体系进行测试,同一体系下至少包含不同类的三个单项技术技巧,考试时长不超过1分钟)。
考试要求:女生盘头,着吊带紧身练功衣、浅色裤袜和软底练功鞋(或足尖鞋)。男生着紧身短袖、紧身裤和软底练功鞋。不可化妆,无音乐。
注:技术技巧参考目录见《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说明(试行)》。
(2)舞蹈表演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运用身体语言进行综合艺术表现的能力。
考试内容:自备剧目(或组合)表演,舞种不限,考试时长不超过2分钟。
考试要求:
①自备剧目(或组合)应与报考的舞种方向(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和流行舞)一致;
②单人参加考试,着自备剧目(或组合)需要的练习服装,可使用相关道具;不可化妆,进入考场前准备好U盘或音乐光碟,音乐自备。
(3)舞蹈即兴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运用身体语言进行创造性表达的素质与潜力。
考试内容:依据现场随机抽取的音乐进行即兴表演,舞种不限,考试时长1分钟。
考试要求:着舞蹈练功服,不可化妆。
3.考试流程
考生应在《准考证》上规定考试时间前40分钟到达考点候考区,进行身份验证、安全检查等检查验证环节,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随机抽取考场、领取号码牌、测量身高。提交音乐存储介质后,在指定区域开展热身活动进行备考。考生进入候考区不得喧哗、吵闹、交头接耳。
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再次查验身份无误后,按要求进入考场开始考试。考试包含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兴三个环节,分别进入两个考场(舞蹈基本功和舞蹈即兴在同一个考场进行),完成三个科目考试。
考试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有序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4.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2)考生进入候考区提前做好专业考试准备,进入考场前准备好舞蹈表演所需的音乐伴奏交给工作人员[音乐伴奏仅限CD光盘、U盘(格式为MP3),不得使用手机、MP3播放器等电子设备,储存载体仅可存储一首伴奏音乐,不得储存与考试无关的内容],考试时如遇U盘或CD光盘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表演。
(3)女生盘头,着吊带紧身练功衣、浅色裤袜和软底练功鞋(或足尖鞋)。男生着紧身短袖、紧身裤和软底练功鞋。
(4)考生不得化妆,不得出现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遮挡面部等行为,不得穿戴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服装、佩饰(包括穿着印有培训机构名称、标识的统一服装)等进入考区、考场等区域。考生进入考区、考场等区域前,若服装、服饰等方面不符合要求或出现化妆等情况,须按现场考务人员要求自行更换、调整后方可进入,否则影响进场考试责任自负。
(四)播音与主持类
1.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作品朗读100分、新闻播报100分、话题评述100分。
2.考试内容和形式
(1)作品朗读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普通话语音面貌、嗓音条件及对作品的理解力、感受力和表现力等。
考试内容:指定文学作品朗读,包括一首(段)古诗文和一段现代文学作品节选。
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考试时长不超过2分钟。
(2)新闻播报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新闻稿件的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
考试内容:指定新闻稿件播报。
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考试时长不超过1分钟。
(3)话题评述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思维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
考试内容:对所提供的话题(素材)进行评述。
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考题, 脱稿评述,考试时长不超过2分钟。
3.考试流程
考生应在《准考证》上规定考试时间前40分钟到达考点(贵州民族大学大学城校区第一教学楼考点入口),进行身份验证、安全检查等检查验证环节,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随机抽取考场,在候考区候考。考生进入候考区不得喧哗、吵闹、交头接耳。
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再次查验身份无误后,按要求进入备稿室备稿(10分钟左右),备稿结束后进入考场开始考试。考试包含指定文学作品朗读、指定新闻稿件播报和话题评述(需告知考官抽到的题目后方可答题)三个环节,总计考试时长不超过5分钟,在同一考场依次进行。考生考试完毕后,须将所有题卡交本考场考务人员核验。
考试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有序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4.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准备两张《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结束后收取一张《准考证》归档。
(2)考生不得出现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化妆、遮挡面部等行为,不得穿戴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服装、佩饰(包括穿着印有培训机构名称、标识的统一服装)等进入考区、考场等区域。考生进入考区、考场等区域前,若服装、服饰、妆容等方面不符合要求,须按现场工作人员要求自行更换、调整后方可进入,否则影响进场考试责任自负。
(3)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辅助工具,如道具、音乐播放器等。
(4)考生须严格在指定区域位置候考、备稿。
(五)表(导)演类
1.戏剧影视表演
(1)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命题即兴表演四个科目。
四科总分为300分,其中文学作品朗诵100分、自选曲目演唱50分、形体技能展现50分、命题即兴表演100分。
(2)考试内容和形式
①文学作品朗诵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力、想象力及运用有声语言表达文学作品的能力。
考试形式与要求:考生朗诵自选文学作品(现代诗歌、叙事性散文、小说节选、戏剧独白等)一篇,考试时长不超过3分钟;考生须以普通话脱稿朗诵。
②自选曲目演唱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嗓音条件,对作品的理解、旋律及节奏的把握和表现能力。
考试形式与要求:考生演唱自选曲目(歌剧、音乐剧、民歌、流行歌曲等)一首,考试时长不超过2分钟;考生须无伴奏进行演唱。
③形体技能展现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身体的协调性、灵活性、节奏感、艺术表现等能力。
考试形式与要求:考生自选形体动作(舞蹈、武术、戏曲身段、艺术体操、广播体操等)一段,考试时长不超过2分钟;形体服装及伴奏音乐自备。
④命题即兴表演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在假定情境中组织有机行动的能力、观察生活的能力以及人文综合素养。
考试形式与要求:现场抽取考题,稍作准备后进行考试,考试时长不超过3分钟。
(3)考试流程
考生应在《准考证》上规定考试时间前40分钟到达考点候考区,进行身份验证、安全检查等检查验证环节,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随机抽取考场、领取号码牌、测量身高。提交音乐存储介质后,在候考区备考。考生进入候考区不得喧哗、吵闹、交头接耳。
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再次查验身份无误后,按要求进入考场开始考试。考试包含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命题即兴表演四个环节,每名考生总计考试时长不超过10分钟,在同一考场依次进行。
考试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有序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4)注意事项
①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②考生进入候考区提前做好专业考试准备,进入考场前准备好表演所需的音乐伴奏交给工作人员[音乐伴奏仅限CD光盘、U盘(格式为MP3),不得使用手机、MP3播放器等电子设备,储存载体仅可存储一首伴奏音乐,不得储存与考试无关的内容],考试时如遇U盘或CD光盘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展示。
③考生不得出现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化妆、遮挡面部等行为,不得穿戴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服装、佩饰(包括穿着印有培训机构名称、标识的统一服装)等进入考区、考场等区域。考生进入考区、考场等区域前,若服装、服饰、妆容等方面不符合要求,须按现场工作人员要求自行更换、调整后方可进入,否则影响进场考试责任自负。
④兼报戏剧影视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的考生,相同考试科目不安排重复考试,只统一安排一次考试且考试成绩通用(按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
2.戏剧影视导演
(1)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叙事性作品写作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文学作品朗诵50分、命题即兴表演50分、叙事性作品写作200分。
(2)考试内容和形式
①文学作品朗诵
考试相关要求同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文学作品朗诵科目。
②命题即兴表演
考试相关要求同戏剧影视表演方向命题即兴表演科目。
③叙事性作品写作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文学创作的立意把握、结构创意与文字组织的综合能力,以及考生在视听表达方面的潜力。
考试形式与要求:根据给定命题进行写作,叙事散文、短故事、微小说、微剧等均可;不少于1200字;考试时长150分钟。
(3)考试流程
①笔试
考生可在考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熟悉考点考场安排。
考生须自备文具(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并按规定时间提前到达考点,并预留充足的时间进行身份验证、安全检查等检查验证环节,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
考生须按照要求就坐。开考前15分钟发放答题卡,开考前5分钟发放试卷。考生须按要求在试卷、答题卡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粘贴条形码。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交卷时,考生举手示意,按监考员要求交卷、经核实确认后方可离开考场,并在指定地点休息,待考试结束后,才能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带齐考试用具等按要求离开有序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②面试
考生应在《准考证》上规定考试时间前40分钟到达考点候考区,进行身份验证、安全检查等检查验证环节,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随机抽取考场、领取号码牌、测量身高,并在候考区备考。考生进入候考区不得喧哗、吵闹、交头接耳。
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再次查验身份无误后,按要求进入考场开始考试。考试包含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两个环节,每名考生总计考试时长不超过6分钟,在同一考场依次进行。
考试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有序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4)注意事项
①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进入候考区提前做好专业考试准备。
②考生不得出现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化妆、遮挡面部等行为,不得穿戴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服装、佩饰(包括穿着印有培训机构名称、标识的统一服装)等进入考区、考场等区域。考生进入考区、考场等区域前,若服装、服饰、妆容等方面不符合要求,须按现场工作人员要求自行更换、调整后方可进入,否则影响进场考试责任自负。
③兼报戏剧影视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的考生,相同考试科目不安排重复考试,只统一安排一次考试且考试成绩通用(按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
3.服装表演
(1)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形体形象观测、台步展示、才艺展示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形体形象观测150分、台步展示120分、才艺展示30分。
(2)考试内容和形式
①形体形象观测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形体比例、肢体的匀称性、协调性及肤质等方面的状况,评价考生专业外部条件及形象气质等。
考试形式与要求:
考生先完成形体测量,然后5—10人一组进行正面、侧面、背面体态展示。要求赤足、着泳装,其中女生着纯色、分体、不带裙边泳装,男生着纯色泳裤。
②台步展示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服装表演展示的步态、姿态等基本技巧,形体的表现力、协调性和韵律感,对音乐的理解力及反应能力等方面状况。
考试形式与要求:
5-10位考生为一组,按序进行台步展示;
考生完成行走、转身、造型等台步展示过程,自备服装须大方得体,女生须穿不带防水台的高跟鞋。
③才艺展示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节奏感、乐感和艺术表现力,评价考生肢体的协调性和灵活性。
考试形式与要求:考生先以普通话自我介绍,不可透露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考试时长不超过1分钟;然后从舞蹈、健美操、艺术体操等体现肢体动作的才艺中自选一种进行展示,考试时长不超过2分钟;服装及伴奏音乐自备。
(3)考试流程
考生应在《准考证》上规定考试时间前50分钟到达考点候考区,进行身份验证、安全检查等检查验证环节,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随机抽取考场、领取号码牌、进行形体测量。提交音乐存储介质后,在候考区备考。考生进入候考区不得喧哗、吵闹、交头接耳。
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再次查验身份无误后,按要求进入考场开始考试。考试包含形体形象观测、台步展示、才艺展示三个环节,5—10人一组,在同一考场依次进行。
考试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有序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4) 注意事项
①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②考生进入候考区提前做好专业考试准备,进入考场前准备好表演所需的音乐伴奏交给工作人员[音乐伴奏仅限CD光盘、U盘(格式为MP3),不得使用手机、MP3播放器等电子设备,储存载体仅可存储一首伴奏音乐,不得储存与考试无关的内容],考试时如遇U盘或CD光盘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展示。
③考生须着无标记的泳装进入考场(女:纯色、分体、不带裙边;男:纯色泳裤),不可化妆,不得穿丝袜,不得佩戴饰品及美瞳类隐形眼镜,发式须前不遮额、后不及肩、侧不掩耳,女生须穿不带防水台的高跟鞋。
④考生不得穿戴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服装(包括穿着印有培训机构名称、标识的统一服装)等进入考区、考场等区域。考生进入考区、考场等区域前,若服装、发式等方面不符合要求或出现化妆等情况,须按现场工作人员要求自行更换、调整后方可进入,否则影响进场考试责任自负。
(六)书法类
1.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书法临摹、书法创作两个科目。
两科总分为300分,其中书法临摹150分、书法创作150分。
2.考试内容和形式
(1)书法临摹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传统书法的理解与临摹能力。
考试内容:对照两种不同字体范本进行临摹(30字左右)。
考试形式:笔试
考试时间:90分钟
(2)书法创作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传统书法的理解与创作能力。
考试内容:
1.以篆书完成命题创作(20字左右);
2.从楷书、隶书、行书中选择一种字体完成命题创作(30字左右)。
考试形式:笔试
考试时间:90分钟
3. 考试流程
考生可在考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熟悉考点考场安排。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提前到达考点,预留充足的时间进行身份验证、安全检查等检查验证环节,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
考生须按照要求就坐。开考前15分钟发放答题纸,开考前5分钟发放试卷。考生须按要求在试卷、答题纸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交卷时,考生举手示意,按监考员要求交卷、经核实确认后方可离开考场,并在指定地点休息,待考试结束后,才能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带齐考试用具等按要求有序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4. 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2)试卷为四尺三开(约46cm×69cm)宣纸,由考点统一提供,并提供四尺草稿纸。
(3)毛笔、墨汁、砚台、毛毡等考试用具均由考生自备。
(4)考生禁止将纸张、书法工具书等带入考场。
(5)答卷不得落款与钤印,不得做标记、画界格。
(6)书法临摹科目应严格按照范本提供的字数、排序进行临摹,不得擅自更改。书法创作科目须按试题规定的文字内容书写,不得增加、减少或更改文字内容,有繁体的字须使用繁体,不得书写标点符号。
(7)交卷前,考生须安静有序地自行晾干试卷。
(8)时间安排:考试总时长为18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为2023年12月3日14:00—17:00。
四、有关说明
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是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考点要严格执行考试招生纪律规定,对在专业考试中违规的考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