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24年起,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
3.拟参加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的省级艺术类统考且合格。
4.高校组织校考的时间、地点及要求,校考专业成绩评定、发布及复核,校考专业合格标准确定等有关工作,由高校组织实施并负责通知考生,考生可直接向高校咨询。
5.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须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在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我省不统一组织此类专业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