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应严格按照招生院校各项规定按时参加专业校考。
招生院校要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考试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组织实施。
要加强考务人员防疫培训和应急演练,严格落实防疫工作各项要求,积极采取线上考试等方式,减少现场人员聚集和流动,坚决守住不因考试引发疫情传播的底线。
要严密组织考试,严格落实考生资格审核主体责任、考评人员管理和考试过程管理,建立完善考评人员回避制度、“黑名单”制度,细化完善安全保密、命题制卷、考试组织、阅卷评分、监督管理等工作流程,确保考试过程公平公正、平稳顺利。要严格控制校考现场考试规模,确需线下现场考试的,原则上须在院校所在地组织校考。
为维护首都安全稳定,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我市2023年将不为京外院校提供在京校考考点,京外院校不得在京组织校考。
招生院校按专业发放校考合格证应严格控制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年度比例,每个专业校考合格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专业上一年度录取人数的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