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为导向,科学组织严谨测试,全面客观反映学生的艺术素养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
二、考试性质和考试目标
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舞蹈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舞蹈类省级统考)是面向全省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舞蹈艺术专业的考生进行的专业基础技能测试,是我省普通高考的组成部分。
舞蹈类省级统考主要考核考生的形体素质和舞蹈基本技术技巧,以及对舞蹈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现力等。通过考试选拔具有学习舞蹈艺术专业基本条件、能力素质和艺术潜质的合格考生。
三、考试项目、分值占比和考试形式
考试项目 | 分值占总分比例 | 总分(分) | 考试形式 |
1.形体素质 | 30% | 300 | 现场面试 |
2.技术技巧 | 20% | ||
3.即兴表演 | 10% | ||
4.剧目表演 | 40% |
四、考试范围、考试要求和评分标准
(一)形体素质与技术技巧
1.形体素质
(1)考核目标
形体素质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有舞蹈专业应有的身体条件和基础能力,是否经过了规范扎实的基本功训练。考试主要从形体条件、软开度、力度、控制能力和弹跳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
(2)考试内容
A:形体测量
测量身高,目测形象。
B:把上部分
①把上前、旁、后大踢腿
C:中间部分
②竖叉、横叉
③下前腰、后腰
④搬前、旁、后腿
⑤控制前、旁、后腿
⑥中跳
(3)考试要求
①考生自备练功服,女生身着紧身体操服和粉色或白色连裤袜,男生身着白色或黑色紧身背心和深色紧身裤,统一穿芭蕾软鞋。
②考生考前到考点抽取考试场次和考号,按顺序参加面试。
(4)评分标准
等级 | 分值 | 评分标准 |
A等 优秀 |
90~100分 | 形体条件优越,有极好的腰、腿、肩的软、开度基础,有极好的控制能力和弹跳能力。 |
B等 良好 |
80~89分 | 有很好的形体条件,有很好的腰、腿、肩的软、开度基础,有较好的控制能力和弹跳能力。 |
C等 中等 |
70~79分 | 有较好的形体条件,有较好的软、开度基础,有一定的控制能力和弹跳能力。 |
D等 及格 |
60~69分 | 具备基本的形体条件,有一定的软、开度基础和身体基础能力。 |
E等 不及格 |
59分以下 | 形体条件较差,未达到从事舞蹈专业的基本素质。 |
2.技术技巧
(1)考核目标
技术技巧组合的展示,主要考查考生是否经过规范系统的基本功训练,注重跳、转、翻舞蹈技术技巧以及合理连接动作的规范性、流畅性与身韵美感。
(2)考试内容
自选展示性技术技巧组合,时长1分30秒以内,展示一个包含旋转类、翻身类、跳跃类的技术技巧,以及个人特技乃至合理流畅的连接动作,所组成的技术技巧组合。
(3)考试要求
①组合展示不配音乐。
②考生自备练功服。
(4)评分标准
等级 | 分值 | 评分标准 |
A等 优秀 |
90~100分 | 熟练掌握多种技术技巧动作,有极好的跳、转、翻技术能力,动作力度感、稳定性极好,兼备规范性、流畅性与美感性。 |
B等 良好 |
80~89分 | 掌握多种技术技巧动作,有很好的跳、转、翻技术能力,动作力度感、稳定性良好,力求规范性、流畅性与美感性。 |
C等 中等 |
70~79分 | 掌握一定的技术技巧动作,有一定的跳、转、翻技术能力,动作力度感、稳定性较好,有一定的规范性与流畅性。 |
D等 及格 |
60~69分 | 有一定的基本功基础和技术技巧能力,具备基本的舞蹈技能。 |
E等 不及格 |
59分以下 | 基本功基础差,未达到从事舞蹈专业基本的基础技能的要求。 |
(二)即兴表演与剧目表演
1.即兴表演
(1)考核目标
即兴表演主要考查考生的节奏感和用肢体语言表达特定音乐情感的能力,以及对不同风格音乐的理解与诠释,能用舞蹈准确、生动地表现出音乐的内涵。注重考核考生的理解力、反应力、想象力、创造力和表现力。
(2)考试内容
考生以组为单位,现场抽题。首先听30秒现场随机抽签播放的音乐,之后考生根据音乐的风格、节奏、情绪等,在音乐中进行即兴表演,表演时间在1分钟以内。
(3)考试要求
①自备练功服,可以使用道具。
②考试音乐题库不限舞种,注重对音乐情绪、节奏和风格的创造性表达。
(4)评分标准
等级 | 分值 | 评分标准 |
A等 优秀 |
90—100分 | 能够准确把握音乐的风格、类型及节奏,具备很好的想象力,肢体动作与音乐主题和谐统一,整体情绪表现力突出。 |
B等 良好 |
80—89分 | 能够准确把握音乐的风格、类型及节奏,具有较好的想象力,肢体动作与音乐主题和谐统一,整体表现力较好。 |
C等 中等 |
70—79分 | 能够良好的把握音乐风格、类型及节奏,具备良好的表现力。 |
D等 及格 |
60—69分 | 舞蹈动作与音乐基本吻合,有一定的节奏感,有一定的表现能力。 |
E等 不及格 |
59分以下 | 舞蹈动作与音乐完全不吻合,不能顺利完成即兴表演。 |
2.剧目表演
(1)考试目标
剧目表演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技能与艺术素养,对舞蹈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现力,对作品基本韵律和风格特点的准确把握,对作品情感内涵和舞蹈形象的塑造演艺。
(2)考试内容
独立表演一个自选或自编的舞蹈剧目,剧目时长2分钟以内,舞蹈种类可任选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和当代舞等。
(3)考试要求
①考生自备舞蹈表演音乐的U盘,格式为MP3。
②考生依据自身情况进行剧目剪接,尽快进入主要表演展示部分。
③考生自备练功服,不得佩戴头饰,不得穿演出服,如作品表演特需,只能穿课堂训练服(例如:古典舞纱衣、藏族水袖、维族半裙等)。
(4)评分标准
等级 | 分值 | 评分标准 |
A等 优秀 |
90~100分 | 舞蹈动作流畅协调,舞姿优美敏捷,情绪饱满自然,表现力极为突出,舞蹈与音乐和谐,节奏处理到位,风格和内容把握准确,有极好的从事舞蹈专业的发展潜力。 |
B等 良好 |
80~89分 | 舞蹈动作流畅协调,舞姿优美敏捷,情绪饱满,表现力强,节奏处理到位,风格和内容把握正确,有较好从事舞蹈专业发展潜力。 |
C等 中等 |
70~79分 | 舞蹈动作协调,舞蹈风格把握良好,舞姿规范,情绪良好,节奏感良好,有从事舞蹈专业的发展潜力。 |
D等 及格 |
60~69分 | 基本能把握舞蹈的风格特点,有基本的表现力,音乐与舞蹈基本一致,节奏基本正确。 |
E等 不及格 |
59分以下 | 舞蹈动作僵硬呆板,节奏感差,对舞蹈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现力差,未达到从事舞蹈专业的基本素养。 |
五、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1.舞蹈类省级统考总分满分为300分。
2.各考试项目均按照满分100分进行评分,评分不带小数点。
3.考生舞蹈类省级统考的总成绩=(形体素质成绩×30%+技术技巧成绩×20%+剧目表演成绩×40%+即兴表演成绩×10%)×3,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