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为导向,科学组织严谨测试,全面客观反映考生的艺术素养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
二、考试性质和考试目标
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音乐类省级统考)是面向全省报考普通高等学校音乐艺术专业的考生进行的专业基础技能测试,是我省普通高考的组成部分。
音乐类省级统考主要考核考生的基础音乐知识,以及在演唱和演奏方面所表现出的音准感、节奏感、音乐感等方面的综合音乐素质,及其器乐演奏技能和音乐表现能力。通过考试选拔具有学习音乐艺术专业基本条件、能力素质和艺术潜质的合格考生。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
(一)考试科目
本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其中,笔试分为听音、中外名曲主题听辨和基本乐理两个部分,面试分为视唱、声乐、器乐三个部分。
(二)考试内容
1.笔试(笔试时长1小时)
(1)听音(听音记谱采用五线谱记谱。考生在收听用钢琴弹奏的录音时,根据标准音进行听辨)
①单音:相邻音为单音程。
②音程:八度以内的自然音程。
③和弦:大三、小三、减三及增三和弦的原、转位以及各类七和弦的原位、转位。
④节奏:节拍为 2/4、3/4 、4/4、3/8 、6/8等拍子,长度为4至8小节;节奏为常用节奏型。
⑤旋律:单声部(无升降号)。节拍为2/4、3/4 、4/4、3/8 、6/8等拍子;节奏为常用节奏型。
(2)中外名曲主题听辨和基本乐理
中外名曲主题听辨:人教版、人音版中学音乐教材;
基本乐理:
①音与音高:音列、音级及其分组等。
②音律:十二平均律、五度相生律、纯律;半音、全音、等音等。
③音符与谱表:各种音符与休止符(含简谱);谱表、谱号等。
④节奏节拍:各种节奏、节拍、音值组合法。
⑤音乐术语和标记:常用的省略记号、演奏法记号、速度及力度标记、装饰音和术语等。
⑥译谱:五线谱与简谱的互译。
⑦音程:原位及其转位的单音程、复音程;自然音程、变化音程;协和音程、不协和音程;等音程。
⑧和弦:各类三和弦、七和弦的性质。
⑨调式调性: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和中国民族五声性调式。
⑩调的关系:关系大小调、同宫系统各调、同主音调和等音调。
⑪调式中的音程及和弦:自然、和声大小调。
⑫调式变音与半音阶:调式变音;调式半音阶。
2.面试
(1)视唱
①无升降号或一升或一降调号的单声部旋律一条。
②五线谱谱例。
③现场为考生弹奏视唱曲的起始音。
考生现场背谱清唱歌曲一首,曲目自选。(不含通俗唱法)
评分标准:歌曲思想内容健康;嗓音条件好,音色甜美,音质纯净;掌握正确的科学歌唱呼吸方法,喉咙松弛,有呼吸支撑;发声方法基本正确,咬字、吐字清晰,音高、节奏准确,有控制声音音色和力度的能力;对作品的诠释基本正确,有良好的音乐艺术表现力。
考生在键盘乐器、中国民族管弦乐器、西洋管弦乐器、中外打击乐器等四类中选择一种乐器,现场无伴奏背谱演奏乐曲一首,曲目自选。(考场提供钢琴,其他乐器考生自备)
评分标准:具有较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演奏状态,演奏气质良好,形象佳;能够较准确地把握乐曲的节奏、力度、速度、音色及音准;对作品的诠释基本正确,有良好的音乐艺术表现力、感染力。
四、考试分值比例和计分办法
(一)考试分值比例
序号 | 考试科目 | 分值 | |
1 | 笔试 | (1)听音 (2)中外名曲主题听辨和基本乐理 |
70 |
2 | 面试 | (1)视唱 | 30 |
(2)声乐 | 100 | ||
(3)器乐(从以下四类中选择一种乐器参加考试) ①键盘乐器 ②中国民族管弦乐器 ③西洋管弦乐器 ④中外打击乐器 |
100 |
(二)考试计分办法
1.笔试满分为70分;视唱满分为30分;声乐满分为100分;器乐满分为100分,音乐类省级统考总分满分为300分。
2.考生音乐类省级统考的总成绩=笔试得分+视唱得分+声乐得分+器乐得分,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