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山东省 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所有艺术类专业校考均安排在 2020 年 2 月 2 日—12 日进行。在以上时间内,省外高校与设点市招生考试机构商定本校的考试时间。
驻鲁高校可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安排考试时间。
二、考点设置
艺术类专业校考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组织,省外高校确有必要在山东省设立考点的,须经我院同意。凡未经我院同意的由单位或个人擅自组织的专业考试,其考试成绩一律不予承认。
(一)省外高校考点设置要求
1 山东省 2020 年在济南、青岛、淄博、潍坊等 4 市设立省外高校艺术校考考点。省外高校来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须在我省统一设置的考点进行,且每个高校只能在省设考点中选择 1 个考点进行 1 次专业考试。各承办市招生考试机构为高校提供校考所需场地及辅助设施,协助高校选聘监考员和有关工作人员。
2. 省外高校在山东省设点组织的校考,仅限山东省考生报考。
(二)驻鲁高校考点设置要求
驻鲁高校原则上在本校设置艺术类专业校考考点。
三、专业考试范围
山东省目前艺术类专业分为:美术类、文学编导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书法类、摄影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模特)类、其他类等 10 个专业类别(见附件 1),附件中未涵盖的专业,相关高校须与我院协商确定专业所属类别;“其他类”仅限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高校的个别无法对应另外 9 个类别的专业使用。
(一)本科统考专业
山东省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专业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省统考涵盖的专业,招生高校原则上直接使用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
1.美术类。除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美术类专业均使用省级统考成绩,高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
3. 文学编导类。除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原 211 工程高校外,文学编导类专业原则上均使用省级统考成绩,高校不组织校考(2020年起实行);2021 年起,除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文学编导类专业均使用省级统考成绩,高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
3.未达到山东省 2020 年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专业本科统考合格线的考生,没有资格参加高校组织的专业校考。考生即使报名参加了校考,也不能参加后续投档及录取。
(二)本科校考专业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之外的艺术类专业,2020 年仍由各招生高校联合或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以下分别简称艺术联考或艺术校 考)。目前山东省组织联考的专业类别有:音乐类、舞蹈类(含体 育舞蹈)、播音主持类、书法类,联考主考高校名单见附件2。
各招生高校要严格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 年)》设置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组织专业考试。
(三)高职(专科)专业
高职(专科)专业原则上不安排专业考试。录取时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专业均使用艺术统考成绩,其他类别的专业认同所有本科高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成绩。个别无法对应的高职(专科)专业确需专业考试,须报我院批准后方可在考点安排专业考试。
四、高校申报校考流程
省外高校须使用山东省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驻鲁高校自愿选择是否使用,若使用须提出书面申请。
(一) 网上报送专业考试信息
1.高校艺术校考网上信息报送的身份认定,以我院发给的密钥文件为准,没有取得密钥的省外高校不能在山东省组织专业考试。
2.各相关高校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前,凭密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考试信息报送系统(http://jh.sdzk.cn/art),准确填写本校考试信息:学校代码、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业代号、专业类别、考试时间、考试内容、考试需求、校考收费标准(以当地省物价局批文为准)、学校账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其中,专业名称及专业代号须与上报“艺术交互系统”及“计划来源系统”的名称及代号一致。
驻鲁高校可不报送考试需求、学校账号等信息。
3.相关高校必须参照附件 1 的内容明确各专业所属类别,附件中未涵盖的专业,招生高校须与我院协商确定专业所属类别(联系电话:0531-81916023)。
4.各高校务必认真核实所报送的考试信息,确保准确无误,考试信息一经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修改。
(二)签订考试协议
拟来山东省组织专业考试的省外高校,须与选定的承办市招生考试机构签订考试协议。协议的内容由双方商定,要内容具体,责任明确。各高校须将网上报送信息打印后加盖招生部门公章,邮寄至承办市招生考试机构。到山东省所设考点组织校考要携带高 校介绍信、本人有效身份证等凭证。不允许高校委托非本校正式工作人员来山东省所设考点组织考试。
联考主考高校须与加盟高校签订联考协议,共同制定考试方案及专业成绩使用规则。
五、考生报名及缴费
考生参加驻鲁高校艺术联考或校考,必须登录各院校网站,了解相关艺术类专业考试信息。考生参加省外设点高校校考,须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sdzk.cn)进行报名、缴费和打印校考准考证。校考报名开始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13 日,截止时间为所报高校开考前 3 天(例如:考试开始时间为 2020 年 2 月 4 日,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31 日下午 5 点),考试开始时间为 2020年2 月 2 日和 2 月 3 日的,因开考前 3 天为法定假期,报名截止时间一律为 2020 年1 月 17 日下午 5 点。2020 年 1 月 18 日—1 月30 日网上报名系统关闭。网上报名办法详见报名网站。
考生可于考试前 2 天上网打印校考准考证。
六、考试实施
各高校是艺术类校考的责任主体,要统筹校内外考点管理,确保校内外考点组考工作标准一致、程序一致、监管一致。要加强考 生进场检查和考试监督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要制定详细的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考生参加艺术校考,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报考证和所报考院校准考证,招生院校核对无误后,方可允许考生参加专业考试。高校须对所有专业校考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 4 年。省外高校校考结束后,承办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向高校提供参加专业考 试的考生基本信息。
若校考考生数量大且考试时间集中,高校应积极主动与考点联系协商,严肃认真做好统筹安排,切实加强考试的组织管理,保障考场及考点秩序,排除安全隐患。艺术类校考期间,我院将派检查组赴各考点进行监督检查。
七、违规考生处理
发现考生在专业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相关高校在专业测 试全部结束一周内,应将《山东省 2020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场违规记录表》(附件 3)、《山东省 2020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违规材料、工具暂扣单》(附件 4)及相关证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公室(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 29 号 515 室,邮编:250011,电话:0531-86162757,邮箱:jj@sdzk.cn)。考生在校考中的违规行为,将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对其进行处理,构成作弊的,其
2020 年所报名参加高考的各阶段、各科成绩均无效。
八、考试成绩报送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启用全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的通知》(教学司〔2018〕9 号),各招生高校按照工作日程安排要求,及时在全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上报送全口径信息,我省不再组织高校单独报送。
九、工作要求(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