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同意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高校,须于考试前将专业考试科目、对应省统考类别、考试时间、专业考试收费标准文件等书面材料寄送我办。校考应由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高校下设的二级学院(系)不得自行设点组织校考。
2.我办核准中原工学院、河南艺术职业学院、郑州市106中学、郑州市24中学为省外高校在豫校考考点。每个考点安排校考高校原则上不超过40所。考点学校和校考高校未经批准均不得在考点以外安排考试。
3.校考原则上应安排在2020年1月5日-3月5日进行。实行网上约考,考生通过登陆考点学校或校考高校公布的网上约考网址预约考试时间。校考高校在组织校考时,要根据考点学校提供的我省艺术类考生数据库信息及证件核对身份,确保考生应试身份准确无误。
校考高校应告知考生必须参加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且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成绩达到相应分数线的考生方可按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其校考成绩才有效。
4.校考高校须通过教育部艺术类信息交互系统报送校考合格名单及校考成绩库。
5. 对在艺术类校考中违规的考生,由组考高校对其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按照教育部要求,将违规事实、相关证据及处理意见按照要求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书面报送我办,由我办按照教育部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由高校组考负责人或考点负责人将其移送公安机关。对校考组织过程中违反规定或因重大疏忽造成恶劣影响的高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在我省组织校考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