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备文学作品朗读(1分钟左右);
2.新闻播报(1分钟左右);
3.主持人话题评述或材料(或图片)评述(依据给定的材料或图片,完成完整的口语表达,时间为2分钟左右);
4.回答评委问题(评委依据主持人话题或即兴评述提出问题,考生当场回答)。
每项满分100分,总分400分。
二、考试要求
要求普通话语音准确、无错音;吐字清晰、音色优美;语言流畅、表达精彩、思想深刻、反应敏捷;形象端庄、仪态优美。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从2020年1月8日开始,考生应于2019年12月31日8:00至2020年1月4日18:00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预约具体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设在郑州轻工业大学东风路校区(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5号)。
四、考场规则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专业准考证和个体测试准考证按网上约定的时间提前一个小时到达考点备考室,准备考试。
2.考生不得化妆,考试全程录音录像。
3.考生进入备考区域不得携带和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随意出入或与他人交谈,否则按违规处理。
4.考生在备考室内由计算机随机生成入场顺序,每组10人,随机抽取本组的考场号。超过半个小时未到场者视为弃考。
5.考生应按照要求进入两个考场考试,并进行身份验证(身份证识别、指纹识别、照相)。身份存疑的考生,考试结束后到考务办公室由主考核验。考生进入考场后不得做自我介绍,立即应试,考完迅速退场。
6.所有考生只能考试一次,不得重复考试。考试结束后,由考场工作人员发放考试成绩单并带领考生统一离场。
7.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秩序。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
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县(市、区)招办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8.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和校考均属于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均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对在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不仅取消其艺术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而且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