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严格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的规定执行。
二、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和网上付费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智慧政府工作方案》(沪委办发〔2018〕14号)中关于各类考试报名费用的收取统一采取网上付费方式的要求,2020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与信息确认和网上付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信息采集
日期:2019年10月28日-11月1日
时间:10月28日-31日 每天8:00-21:00
11月1日 8:00-16:00
对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 43号)报名条件的所有考生。
组织方式:本市应届高中和应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集中组织网上报名。其他考生自主登录网站进行报名。
操作流程:凡符合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里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根据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报名信息。
拟参加2020年春季考试、1月份外语考试、专科自主招生考试、三校生高考(含中本贯通)、中高职贯通、秋季统一高考的考生(含不参加2020年本市普通高校统一文化招生考试直接办理录取的考生)均须在网上报名,并同时勾选相应考试的选项。
拟参加本市艺术类专业统考(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音乐学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统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休闲体育等)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勾选相应专业统考的选项;拟参加艺术类各专业校考的考生也须勾选相应专业校考的选项。网上报名时勾选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或校考、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仅用于2020年本市秋季统一高考。专科自主招生考试和三校生高考中的艺术类专业测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
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考。非本市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选择报考所在区时,按不同类别进行选择:本市户籍外省市就读考生选择户籍所在区;在职职工选择单位所在区;非本市户籍考生选择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所属区。
2.艺体类专业统考考点分配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体类专业统考采取系统统一分配考点的方式。
报名参加编导类、音乐学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和体育类专业统考的考生自动匹配各统考类别对应考点。
报名参加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的考生须于2019年11月4日9:00—16: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查看系统分配考点情况。
(二)资格审核与信息确认
1.本市学籍应届毕业生
2019年11月7日-11日,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
2.往届生、非本市学籍应届生
2019年11月8日-9日,由各区考试招生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安排资格审核和信息确认。
根据各区时间安排,凡符合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并已在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报考证明(非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报考证明,往届生由户籍所属区就业促进中心或工作单位出具档案证明)、其他需要出具的有效证件和证明,到网上报名所选定的区考试招生机构设置的确认点,办理信息确认手续并接受报名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付费。
区考试招生机构应认真做好在本区确认的报名考生高考资格审定工作,涉及资格审定的相关材料要留存备查。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违规参加高考,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考试成绩无效,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网上付费
2020年网上付费采取分段付费方式。第一次网上付费主要针对参加春季考试、1月份外语考试、艺体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第二次网上付费主要针对报考专科自主招生的考生;第三次网上付费主要针对报考三校生高考的考生;第四次网上付费主要针对参加秋季统一高考的考生。
根据《关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考试收费等问题的复函》(沪价费〔2006〕005号、沪财预联〔2006〕1号);《关于调整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外语口语考试等收费标准的复函》(沪价费〔2003〕069号、沪财预〔2003〕第104号)文件规定,文化考试收费标准:报名费为每项考试25元/人,考试费为每项考试每科目26元/人;艺术类考试收费标准:报名费为每项考试20元/人,考试费为每项考试每科目50元/人。各类考试项目须缴纳费用如下表所示:
|
考试项目 |
金额(元/人·次) |
|
统一文化考试 |
春季高考 |
103 |
|
一月份外语 |
26 |
||
秋季统一高考 |
103 |
||
三校生高考 |
155 |
||
艺体类专业统考 |
美术与设计学类 |
170 |
|
编导类 |
170 |
||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
170 |
||
音乐学类 |
三门 |
170 |
|
四门 |
220 |
||
|
表演类 |
220 |
|
体育类 |
220 |
||
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 |
相应报名考试费缴纳办法另行通知 |
1.第一次网上付费
时间:11月12日-15日(每天9:00-18:00)
对象:勾选春季考试、1月份外语考试、艺体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支付相应考试费用;
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完成网上付费(一旦支付成功不得修改考试项目)
2.第二次网上付费
时间:3月中旬(专科自主招生考试网上志愿填报后)
对象:已填报专科自主招生志愿的考生(含应届高中生、应届三校生、往届生、西藏新疆内职班学生)
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完成网上付费
3.第三次网上付费
时间:4月下旬
对象:已填报三校生高考志愿的应届三校生
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完成网上付费
4.第四次网上付费
时间:5月上旬
对象:参加秋季统一高考的未付费考生(除春季考试、专科自主招生考试等前期已录取考生)
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完成网上付费
5.申请退费
在每一次网上付费阶段,考生可在付费当日通过网上申请退费。付费次日及以后申请退费的考生,还须专门登录系统在网上填写退款申请。退款将返回给考生缴费时所用的银行卡账户。
前期已被录取考生,如已缴纳秋季统一高考费用,可于5月指定时间段登录系统填写退款申请,退款将返回给考生缴费所用的银行卡账户。
报名体育类专业统考付费后未现场确认的考生,可于5月指定时间段登录系统填写退款申请,退款将返回给考生缴费所用的银行卡账户。
三、艺体类专业统考
(一)艺术类专业统考时间
2020年艺术类专业统考全部实行网上报名、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方式,不再安排现场确认环节。
2019年11月30日 |
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 |
2019年12月7日 |
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 |
2019年12月8日 |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 |
2019年12月21日—22日 |
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 |
(二)体育类专业统考信息确认及考试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3月7日(9:00-15:00)
已在网上报名参加本市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应持经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后取得的14位报名号、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报考证、本人身份证,到上海体育学院(杨浦区长海路399号)办理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报名信息确认。
体育类专业统考时间:
2020年3月15日 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
(三)其他
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办理高考报名手续。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和上海市体育专项统一测试具体要求和考试报名信息,详见国家体育总局和市教委相关文件。
此外,参加本市体育专项统一测试的考生须于3月16日登录“上海招考热线”进行网上缴费。
(四)网上咨询
为了让考生了解相关报名政策及艺体类专业考试招生政策和高校招生专业信息及录取办法,市教育考试院将组织本市招生院校于10月26日(9:00-15:00)通过“上海招考热线”和东方网接受考生网上咨询。
四、有关说明
(一)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确认时还须提供持证人的《上海市居住证》、身份证及《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进行校验。资格审核单位除了要通过查验户口簿等材料核实其法定亲属关系,还要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查验相关信息。
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留学人员子女报名确认时,须携带留学人员及其子女的身份证明和居住证,相关证件须留复印件备查。
(二)“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上海市常住户籍”的非本市户籍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且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19年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
考生确认时还须提供考生本人《上海市居住证》(须登录“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查询相关信息)、户口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明[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本市户口簿(原则上应有电脑打印的配偶姓名)] 、父母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监护人关系材料,相关证件须留复印件备查。
列入2019年高考报名库的往届生,须经区考试招生机构按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名单审核后,才能准予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认定的驻沪机构工作人员”和“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认定的各地来沪投资企业工作人员”“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生或2019年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的非本市户籍考生,其中应届生须由该企业人事部门出具证明,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审核和市教委复核后,通过市教育考试院将考生名单下达给学籍所在的区考试招生机构,经核对无误后准予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列入2019年高考报名库的往届生,须经区考试招生机构按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名单审核后,才能准予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
(四)考生为“在沪台湾同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且为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确认时须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以上(一)(二)(三)(四)类别所涉及考生证件的有效期均须在所报类别考试开考首日有效。
(五)参加春季考试的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其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7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必须合格。
(六)根据国务院和本市高考改革相关规定,2020年本市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秋季统一高考外语科目考试实行一年两考,考试时间分别为1月和6月。其中,1月的外语科目考试即为2020年春季考试外语科目考试。外语科目的考试语种分设英、俄、日、法、德、西等6种,由报考学生任选1种,两次外语科目的考试语种必须一致。
(七)本市和非本市学籍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的应届生,不可报名参加春季考试。符合在沪报考条件的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5月三校生高考和6月秋季统一高考中,只能选择其中一次参加考试。
(八)考生为持有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参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并完成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完整学习经历的毕业生,其中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3月专科自主招生考试和5月三校生高考的专科层次录取,往届毕业生只可参加3月专科自主招生考试。
(九)考生为本市内地新疆、西藏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名单由市教委锁定),只可报名参加专科自主招生考试。
(十)按照教育部规定,不参加2020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直接办理录取手续的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中的单招考生,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办理报名手续。
(十一)根据教育部规定,所有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要同时确保提供的报名表信息和以后所填志愿表信息真实、准确,必须认真、仔细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刑法(九)修正案”、“上海市各类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场规则”,除网上以点击确认方式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外,还须书面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
(十二)参加本市秋季统一高考中艺体类专业考试的考生,根据报考学校要求,须及时到学籍所在的高中阶段学校或区考试招生机构获取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体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带照片)。
(十三)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凡已具备高等院校非全日制学籍的在读学生,须自行办理完原学籍退学手续,方可参加相应考试和录取。
五、高考报名号
采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一的14位报名号编制方法,内容包括“年份”、“国标行政区划”、“顺序号”三项。具体如下:
其中:
(1)年份:指考试报名所属年份。使用年份末2位,如20表示2020年。
(2)国标行政区划:指考生报名确认所在区的国标代码(6位)。
(3)顺序号:从000001开始,由小到大连续编号,不允许有重号。
六、照片采集
网上报名页面上未显示照片或显示不符的考生照片采集安排如下:
1.照片采集日期:2019年11月9日—13日(每天9:00—11:00,13:00—16:00)。
2.照片采集地点:上海健生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浦东大道1616号高恒大厦3楼)。
3.考生须携带报名确认时打印的拍照凭证、本人身份证。
七、体检安排
根据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印发《上海市招生体检管理办法》第一章第4条,本市实行区属地招生体检的规定,对参加2020年秋季统一高考考生的招生体检安排如下:
1.各区招生体检站一般于2月下旬至4月底期间,组织安排考生的体检(包括复查),便于考生填报志愿时选择学校和专业。
2.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的体检,由报考所在区招生体检站会同区考试招生机构与各高中阶段学校商定体检的日程安排。
3.往届生和在职职工等其他考生的体检,具体以报名所在区的考试招生机构安排为准,一般在3月份。由考生自行前往报名所在地的区招生体检站进行体检(闵行区、金山区和浦东新区的区域内有2至4个招生体检站,考生可选择就近的招生体检站进行体检)。
4.本市户籍、长期在外省市中学就读的个别考生的体检,由区考试招生机构在考生返沪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期间,告知其体检安排;具体办法由所在区考试招生机构将上述信息以书面方式告知有关招生体检站,各区招生体检站应及时安排好需要返回外省市借读考生的体检。
5.对个别逾期未体检的考生,在2020年5月底前,由所在区考试招生机构督促其进行体检;各区招生体检站应及时安排个别逾期未体检考生的体检。
6.各区招生体检站应填写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一式两份的《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表》,同时将考生体检信息输入招生体检信息数据库,为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做好体检信息基础工作。
7.各区体检站按工作流程将体检结果告知考生,如考生对部分体检结论有异议可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体检站提出复议,复议结论即为最终结论。如考生未提出异议则视为对体检信息的确认,此后体检信息不得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