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办法
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9〕68号)执行。考生报名信息网上输入时须按要求选定一种声乐唱法和一种乐器,现场确认后不得再作更改,考试时声乐唱法和乐器须与报名确认时相一致,不一致的,该科目不予评分。
二、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考前一周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自行打印专业省统考准考证,也可在高考报名确认点打印。
三、考试时间和考点
考试时间:2019年12月15日开始。考生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考点:浙江音乐学院(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联系电话:0571-89808080。
考生可于考前一天到考点了解考场分布、考试规则和有关注意事项,熟悉考点环境以及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区域。考试当日,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逾期不补。
四、考试科目和要求
(一)考试科目:视唱听音、声乐、器乐三门。
(二)专业满分为100分(遇小数点四舍五入),计算公式:专业总分=视唱听音成绩×30%+声乐成绩×35%+器乐成绩×35%。
(三)考试要求
1.视唱听音:
(1)视唱:考生随机抽取一道“简谱”或“五线谱”视唱试题,根据老师所给该题第一个音的音高定调进行视唱。考生只许唱一遍。
(2)模唱:考生随机抽取一道模唱试题,根据老师所弹奏的内容进行模唱。老师弹奏不超过三遍。
2.声乐:考生独唱自选歌曲1-2首,背谱演唱,总时间不超过三分钟。考评老师可要求考生选唱其中的某一部分。
开考前,考生将以组为单位进行钢琴合伴奏一次,逾期不补。钢琴伴奏人员由考点统一安排,考生不得自行指定或选择伴奏人员。考生须自备正确、清晰的“五线谱”钢琴伴奏谱一份(A4纸大小,最好塑封)。如提供伴奏谱不符合要求,考生须清唱。
3.器乐:考生演奏自选练习曲、乐曲各一首,背谱演奏,总时间不超过五分钟。考评老师可要求考生选奏其中的某一部分。
五、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于2020年1月上旬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专业省统考合格考生可于2020年1月中旬自行在考试成绩查询页面下载打印合格证。
六、其他
(一)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费为每人次160元。
(二)考生考试期间一切费用自理,考生所需乐器(除钢琴外)一律自备。
(三)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全面复查,凡与教育部规定不符或有考试违规行为者,即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