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音乐类专业考试大纲与说明》(以下简称《音乐类考试大纲与说明》),是为指导我区艺术统考音乐类专业考试而编撰的。艺术统考音乐类专业的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种选拔性考试,主要目的是检测考生是否具有学习音乐类专业的潜能并区分优劣,从中确认艺术类考生的资格,以便高等艺术院校(或非艺术院校的艺术专业)选拔音乐类人才。
我区自1996年艺术类专业实行全区统考后,对考试的内容、形式和评分方法、评分标准都做出了统一的要求和规定。二十年来,不仅艺术统考考试类别有所增加,考试的具体实施细则也在实践中不断得以完善,日趋走向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艺术统考成绩在区属院校的艺术同类专业中通用,改变了考生报一校考一校,报多校必须疲于奔波参加多校考试耗费时间、精力、财力的状况,有利于合理利用艺术类生源,提高艺术类专业新生的整体质量。
这本《音乐类考试大纲与说明》是音乐类专业考试命题的主要依据,也是考生备考指导学习资料。它简要地介绍了各专业的特点,并按照标准化考试的基本原则,明确考试的目的,制定考试的标准,公布考试的范围,规定考试的内容与形式,并列举了必要的例题,便于有关教师和广大考生了解音乐类专业考试考什么和怎么考,帮助他们减少学习、训练和应试的盲目性。
这本《音乐类考试大纲与说明》已是多次修订。我们运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对参加艺术统考后的高校新生的专业素质进行分析研究,并以此指导我们实施考试。音乐类专业考试必须遵循艺术教育的规律,把握音乐专业教育的特殊性,针对这些专业唱、奏、听、舞等主要的技能的特点,重点考查考生的基本技能。因此,在研究2019年的艺术统考科目设置和修订《音乐类考试大纲与说明》时,我们对考试科目与内容进行了整合,突出专业特性,使《音乐类考试大纲与说明》更准确、更精炼、更明了,既达到准确地检测出考生的音乐类专业素质与水平的目的,同时更体现出其公正性及便于操作,又能缩短考试时间节省人力物力。
实行艺术统考后,广西招生考试院成立“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考试专家组”,专家组的成员均从区属有关院校聘请,专家组成员思想作风好、工作责任心强,他们从事多年艺术教育工作,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丰富的音乐考评经验,在我区普通高校和艺术界有一定的代表性,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职称。有了“专家组”的努力工作,音乐类专业考试就有了更高的信度和效度。
随着艺术教育不断地变化和发展,我们将及时修订完善,我们也诚恳地希望得到从事音乐教育的教师、专家和广大考生的指正。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