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高等院校、有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
为做好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各高校要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领导,加强机构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校艺术专业考试安全和招生工作负总责,并对考试重大事项依法依规进行决策。
(二)确保安全。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和教育部关于艺术类专业考试组织有关工作要求,参照高考考务管理规定,全面排查整改工作薄弱点和风险点。要制订相关考试安全工作方案,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确保命题、制卷、运送、分发、回收等试卷流转环节的安全保密,确保试题试卷的绝对安全。
(三)规范管理。各高校应严格选拔考试工作人员,加强规范化、专业化的全员业务培训,提高安全保密和遵纪守法意识;选派敬业、可靠、专业的人员从事考务组织、测试评价、监督管理、视频监控等工作;与所有考务人员逐一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四)完善仲裁。各高校要依据《信访条例》和教育信访工作规定,及时妥善处置高校招生信访问题。要完善专业考试仲裁办法、规范仲裁程序、组建仲裁小组,受理解决专业考试争议申诉等有关问题。
二、考点设置
艺术类专业校考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组织,省外高校确有必要在山东省设立考点的,须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且该校的校外考点数量最多不得超过5个。凡未经我院同意的由单位或个人擅自组织的专业考试,其考试成绩一律不予承认。
(一)省外院校考点设置要求
1.山东省2019年在济南、青岛、淄博、潍坊等4市设立省外院校艺术校考考点。省外高校来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须在我省统一设置的考点进行,且每个高校只能在省设考点中选择1个考点进行1次专业考试。各承办市招生考试机构为校考院校提供考试所需场地及辅助设施,协助高校选聘监考员、有关工作人员及其他服务工作。
2.省外高校在山东省设点组织的校考,仅限山东省考生报考,不允许外省考生报考。
(二)驻鲁高校考点设置要求
驻鲁高校原则上在本校设置艺术类专业联考或校考考点。
三、考试时间
所有艺术类专业校考均安排在2019年2月13日—23日进行。在以上规定时间内,省外高校与设点市招生考试机构商定本校的考试时间。
驻鲁高校可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安排考试时间。
四、专业考试范围
山东省根据艺术类专业的不同属性将其分为:美术类、文学编导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摄影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模特)类、书法类、其他类等10个专业类别(见附件1,附件中未涵盖的专业相关高校须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协商确定专业所属类别,“其他类”仅限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高校个别无法对应另外9个类别的专业使用)。
(一)统考本科专业
山东省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专业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省统考涵盖的专业,招生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
1.美术类。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2019年高校美术类一般不组织校考;2020年起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2.文学编导类。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中央部门所属高校、211工程高校的文学编导类专业外,文学编导类专业原则上均使用统考成绩,高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
3.未达到山东省2019年美术类专业、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的考生,没有资格参加高校组织的美术类、文学编导类本科专业校考。考生即使报名参加了校考,也不能参加后续投档及录取。
(二)校考本科专业
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之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2019年仍由各招生高校联合或独立组织专业考试(以下分别简称艺术联考或艺术校考)。各招生高校要严格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设置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组织专业考试。
(三)高职(专科)专业
高职(专科)专业原则上不安排专业考试。录取时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专业均使用艺术统考成绩,其他类别的专业认同所有本科高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成绩。个别无法对应的高职(专科)专业确需专业考试,须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在考点安排专业考试。
五、高校申报校考流程
省外高校须使用山东省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驻鲁高校自愿选择是否使用,若使用须提出书面申请。
(一)网上报送专业考试信息
1. 高校艺术校考网上信息报送的身份认定,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给的密钥文件为准,各相关高校要做好密钥文件的保管保密工作,没有取得密钥的省外高校不能在山东省组织专业考试。
2.各相关高校于2019年1月9日前,凭各自的密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考试信息报送系统(http://jh.sdzk.cn/art),准确填写本校考试信息:学校代码、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专业代号(须与随后上报招生计划的专业代号一致)、专业类别、考试时间、考试内容、考试需求、校考收费标准(以当地省物价局批文为准)、学校账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
驻鲁高校可不报送考试需求、学校账号等信息。
3.相关高校必须参照附件1的内容明确其专业所属类别,附件中未涵盖的专业,招生高校须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协商确定专业所属类别(联系电话:0531-81916023)。
4.各高校务必认真核实所报送的考试信息,确保准确无误,一经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修改。
(二)签订考试协议
拟来山东省组织专业考试的省外高校,须与选定的承办市招生考试机构签订考试协议。协议的内容由双方商定,要求内容具体,责任明确。各高校须将网上报送信息打印后加盖招生部门公章,邮寄至承办市招生考试机构。要携带高校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及山东省发给的密钥作为有效凭证。不允许高校委托非本校正式工作人员来山东省所设考点组织考试。
牵头组织艺术联考的省属高校须与加盟各高校签订联考协议,共同制定考试方案及专业成绩使用规则。
六、考生报名及缴费
考生参加驻鲁高校艺术联考或校考,必须登录各院校网站,了解相关艺术类专业考试信息。
考生参加省外高校艺术校考,须自行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sdzk.cn)进行报名、缴费和打印校考准考证。校考报名开始时间为2019年1月26日,截止时间为所报高校开考前3天(例如:考试开始时间为2019年2月15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11日下午5点),考试开始时间为2019年2月13日和2月14日的,因开考前3天为法定假期,报名截止时间一律为2019年1月30日下午5点。2019年1月31日-2月10日网上报名系统关闭。网上报名办法详见报名网站。
考生可于考试前2天上网打印校考准考证。
七、考试实施
各招生高校是艺术类校考的责任主体,要统筹校内外考点管理,确保校内外考点的组考工作标准一致、程序一致、监管一致。要加强考生进场检查和考试监督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要制定详细的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生参加招生高校艺术校考,必须出示身份证、报考证和所报考院校准考证,招生院校核对无误后,方可允许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招生高校须对所有校考专业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4年。省外高校校考结束后,承办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向高校提供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基本信息。
若招生高校考生数量大且考试时间集中,则招生高校应积极主动与考点联系协商,严肃认真做好统筹安排,切实加强考试的组织管理,保障考场及考点秩序,排除安全隐患。
艺术类校考期间,我院将派检查组赴各考点进行监督检查。
八、违规考生处理
考生在任何一个考点有违规行为的,将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对其进行处理,构成作弊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均无效,并将作弊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发现考生在专业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相关高校在专业测试全部结束一周内,应将《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场违规记录表》(附件2)、《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违规材料、工具暂扣单》(附件3)及相关证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公室(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515室,邮编:250011,电话:0531-86162757,邮箱:jj@sdzs.gov.cn)。
九、考试成绩报送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启用全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的通知》(教学司[2018]9号),各艺术类招生高校按照工作日程安排要求,及时在全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上报送全口径信息,我省不再组织高校单独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