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业课成绩合格(不低于180分)、文化成绩达线的基础上(美术类本科:文史286分、理工269分,美术类高职专科:文史、理工均为160分),根据招生计划,按比例划定各批次综合分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批为120%,专科批为150%,2017年安徽省模块七(美术类)统考批次综合分最低录取控制线:第二批次(本科)615.15分、第四批次(高职专科)405.22分。
原则上根据相应公式计算的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分别排序,按招生计划数的100%投档。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
第二批、第四批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计划,将面向未被录取的批次线上考生“征集志愿”。“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每批均包含A、B、C、D、E、F、G、H八所院校,每所院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征集志愿”不设专业志愿。
2017年承认安徽模块七(美术类)考成绩的院校的投档最低分排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