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的性质和目的
艺术专业全省统一考试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统考模块适用于书法学等专业,主要测评考生学习书法专业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素质和能力,为高校选拔书法专业人才提供基本依据。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
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共三科,其中:
1.楷书临帖 100分;
2.隶书临帖 100分;
3.创作 100分。
三、考试形式及内容
(一)楷书临帖
1.考试形式:笔试
2.考试内容
选取经典楷书字帖一件为范本(临写不少于30字),不落款识,一律竖式书写。
3.考试用具和材料
(1)试卷纸为四尺三开宣纸(考点提供)
(2)书写工具为毛笔(考生自备)
4.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60分钟。
(二)隶书临帖
1.考试形式:笔试
2.考试内容
选取经典隶书字帖一件为范本(临写不少于30字),不落款识,一律竖式书写。
3.考试用具和材料
(1)试卷纸为四尺三开宣纸(考点提供)
(2)书写工具为毛笔(考生自备)
4.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60分钟。
(三)创作
1.考试形式:笔试
2.考试内容
选取诗歌一首,创作一幅书法作品,正文部分任选一种书体进行创作,落款部分以行书创作(落款内容考试方提供),一律竖式书写。
3.考试用具和材料
(1)试卷纸为四尺三开宣纸(考点提供)
(2)书写工具为毛笔(考生自备)
4.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考试一览表
考试科目 |
考试形式 |
考试内容 |
分值 |
楷书临帖 |
笔试 |
选取经典楷书字帖一件为范本,不落款识,一律竖式书写。 |
100分 |
隶书临帖 |
选取经典隶书字帖一件为范本,不落款识,一律竖式书写。 |
100分 |
|
创作 |
选取诗歌一首,创作一幅书法作品,正文部分任选一种书体进行创作,落款部分以行书创作(落款内容考试方提供),一律竖式书写。 |
100分 |
艺术类专业统考笔试科目考场规则
1. 请浏览考点院校网站(或考点院校招生办网站)查询考试安排相关信息。
2. 请考生按照考点要求提前到考点学校实地查看考场位置,并认真阅读、学习考场外张贴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宣传材料。
3. 考前40分钟凭《身份证》、《准考证》在考场前门入口处排队等候,依次进入考场,并在视频监控下接受考试违禁物品检查。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
4. 除2B铅笔、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含透明胶带)、手表或其他计时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5. 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并将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放在桌面上,以备监考人员核验。
6. 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粘贴本人条形码,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座位号等。凡漏贴、错贴条形码,漏填、错填信息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7. 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8. 迟到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9. 在与题号相对应的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10. 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11. 考试期间不允许上厕所。生病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上厕所,经核实后,须由2名同性监考员全程监督。
12.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13. 考试全程电子监控,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14. 考点的其它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