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进行适当调整的通知
各设区市招考委、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文件精神和有关专家、教授的意见,结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工作实际,在多次专题调研、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省高招委、省教育厅决定对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进行适当调整,新的考试大纲将于今年3月底公布,2018年起施行。现就考试大纲有关调整通知如下:
一、美术与设计学类
(一)考试内容和形式适当调整
素描考试:由“静物组合(默写)”调整为“人物头像或静物(含静物组合,默写或模拟写生)”。
色彩考试内容:由“静物(默写)”调整为“静物(含静物组合,默写或模拟写生)”。
模拟写生指根据命题提供的图片资料表现规定内容。
(二)各科目分值调整
素描、速写、色彩各科目分值由100分调整为150分,总分由300分调整为450分。
(三)调整素描科目考试时长
由180分钟调整为160分钟。
二、音乐学类
调整内容:音乐学与音乐表演两个专业,由分开考试、分别给定成绩调整为合并考试,合并给定成绩,统考时并称音乐学类,只给定音乐学类一个考试成绩。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再选报音乐学或音乐表演专业,录取时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两个专业均使用音乐学类考试成绩。
(一)主项为声乐的考生,副项自选一种器乐考试;主项为器乐的考生,副项考声乐。
(二)音乐学类考生考试科目为:《音乐主项》、《音乐副项》、《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视唱、模唱》。
(三)各科分值和专业成绩计算公式调整为(总分200分):[音乐主项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0%+乐理(50分)、练耳(40分)与音乐常识(10分)成绩(满分100分)×10%+视唱、模唱成绩(满分100分)×10%+音乐副项面试成绩(满分100分)×10%]×2。
三、舞蹈学类
(一)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
调整内容:舞蹈学专业面试取消动作模仿,保留舞蹈表演、形象身高、基本功测试;分值占比调整为:舞蹈表演占60%、形象身高占10%、基本功测试占30%。
(二)体育舞蹈
调整内容:减少基本素质分值占比,适当增加专业技术考试内容和分值占比,由原来的考一支舞调整到考两支舞;对男、女软开度素质测试区别对待,适当降低男生的难度标准。
四、戏剧与影视学类
我省目前分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三个专业组进行统考。建议对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进行适当调整,取消表演专业统考。
(一)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
调整内容:笔试科目分值由150分调整为170分。笔试科目名称由《文学常识、影视常识与写作》改为《文艺常识、广播影视常识与写作》,常识部分(分值50分)包括:文学常识、艺术常识、广播电视常识、电影常识;写作(分值120分)包括:小作文-故事创作(分值40分)、影视作品评论(分值80分)。常识部分题型在填空题、选择题的基础上增设名词解释或简答题。鉴于增加了考试内容,笔试科目考试时间由120分钟调整为150分钟(如播放影视作品片段,时间再增加40分钟)。
面试科目由《命题编讲故事》改为《即兴评述》,分值由50分调整为30分。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
调整内容:《即兴主持》名称改为《模拟主持》,考试内容不变。
(三)取消表演专业统考
取消现行的表演专业省统考,省内招收该专业的院校可以参照书法学特殊专业的做法,提出校考申请,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组织校考。
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
江西省教育厅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