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考试性质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招生的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美术类省统考)是面向全省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组织的专业基础技能测试,是我省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美术类省统考主要考查考生的审美能力、观察能力、造型能力、表现能力和技法的运用能力。
Ⅱ.考试科目及分值
美术类省统考共3个考试科目,满分300分。
科目一:素描(110分)
科目二:色彩(110分)
科目三:速写(80分)
Ⅲ.考试内容、要求及形式
素 描
一、考试目的与能力要求
通过写生、表现图片规定内容或文字材料描述内容的方式,考查考生对画面的构图、比例、形体、结构、透视等方面知识的理解、运用和表现能力。
能力要求:
1.素描造型能力、构图能力、对物象的结构、比例、特征的把握能力以及艺术表现能力;
2.运用素描常用工具材料塑造及表现对象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与范围
静物、石膏像、人物头像、人物胸像、人物带手半身像。
三、考试形式与用具
1.考试形式:写生、表现图片规定的内容或依据文字材料描述的内容进行相应的表现。
2.考试用具:八开素描纸,由考点提供;限用铅笔、炭笔,考生自备画具。
四、考试分值与时量
1.考试分值:满分110分。
2.考试时量:180分钟。如果使用模特,模特每过1小时休息5分钟。
五、试卷评分权重
构图 占20% 比例、透视与结构 占40%
素描造型能力 占20% 素描表现技法 占20%
六、复习备考建议
1.学习和运用艺用人体解剖知识、绘画透视知识,以写实为主要表现手法,加强造型基本功的训练。
2.熟练运用铅笔、炭笔工具表现对象。
3.培养敏锐的观察能力及准确、生动的表现能力。
4.注重研习经典的素描作品范例,熟悉和理解素描技法,提高审美能力、鉴赏能力和表现能力。
色 彩
一、考试目的与能力要求
通过写生、表现图片规定内容或文字材料描述内容的方式,考查考生对色彩基础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以及对色彩的感受和表现能力。
能力要求:
1.通过对色彩的观察和感受,发现和表现色彩美的能力;
2.运用色彩组织画面的能力,包括构图以及表现色相、纯度和明暗等色彩要素的能力;
3.有一定的色彩写生基础,掌握基本的色彩造型规律;
4.有一定的色彩创作基础,能够运用色彩知识构思立意;
5.运用水彩或水粉材料和技法表现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