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高校:
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面向我省省级统考合格生源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即将开始,为做好2016年校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考参加对象
我省普通高考文科艺术类和理科艺术类分成相应的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编导类、表演类(含影视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方向)、摄影类、书法类等8个专业类别。凡报考2016年我省普通高考文科艺术类、理科艺术类,并获得2016年我省相应专业类别《艺术类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书》的考生,可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的校考。未取得2016年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书》的考生,不得参加校考。
在我省设点校考的高校(专业),考生只能参加该校在我省组织的校考,不得在两个及两个以上考点参加同一所高校组织的校考,否则其校考成绩我省不予认可。未在我省设点校考的高校(专业),我省考生须到高校指定的考点参加校考。
二、组织校考的省内院校(专业)
经研究,下列省内院校(专业)可组织校考:
1.厦门大学音乐表演专业(管弦乐方向(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圆号、长号、小号、大号、竖琴、打击乐)、键盘方向(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民乐方向(二胡、笛子、琵琶、扬琴、古筝、埙(含陶笛))、声乐方向、舞蹈方向、作曲方向等)。
2.福建师范大学音乐表演专业(圆号、长号、小号、大号、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大提琴、小提琴、唢呐、琵琶、二胡、扬琴、中西打击乐器、贝司、笙、笛子、北管乐器等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南方言方向)专业;厦门理工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南方言方向)专业,直接使用福建师范大学该专业的校考成绩,不再另行组织校考。
3.泉州师范学院音乐学(南音方向)专业。
上述院校(专业)校考的报名和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和办法等,由各校负责发布通知。
三、在闽设点校考工作安排
根据院校申请,经研究,同意南京师范大学等79所省外院校(包括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编导类、表演类、书法类等7个类别)在闽设点组织校考。
(一)考试时间。2016年省外高校在闽设点校考的考试时间为2016年1月中旬至2月上旬。具体报名、考试时间等详见《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省外院校在闽校考安排表》(附件1)。
(二)考试报名。考生须在指定时间,持本人2016年我省《艺术专业准考证》、《艺术类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书》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到福建师范大学报名,办理相关手续,缴交考试费用,并按照有关要求参加与省级统考相对应类别的校考,逾期不再受理。招生院校应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和考生持有的《艺术类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书》类别。
(三)校考考点。2016年省外高校在闽设点校考考点统一由福建师范大学统筹安排。
四、在闽设点校考工作要求
招生院校和福建师范大学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