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于2016年1月4日8:00至1月20日17: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提示打印本人的《专业准考证》(以防遗失,建议备份),同时下载并仔细阅读专业考试有关要求。
考试时间
1.笔试:1月9日至1月10日进行各专业笔试科目考试(见附件一)。
2.面试:1月11日起进行各专业面试科目考试(见附件一)。
3.注意:考生所报专业面试和笔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以本人《专业准考证》上的内容为准。
笔 试
1.证件:须持有《身份证》、《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
2.文具:考生需自备黑色墨水钢笔(签字笔)、2B铅笔(请在正规文具店购买)、橡皮擦、刨笔刀[温馨提示:艺术史论专业《艺术理论常识》科目试题中分客观题和主观题,其中客观题部分要求考生在答题卷上填涂答题,请自备2B铅笔和橡皮擦]。
3.注意:
①凡应参加1月10日上午9:30开考的“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练耳及乐理”笔试的考生,请务必于1月9日下午16:00—18:00自行前往各自考点熟悉笔试考场;1月8日下午16:00—18:00熟悉其他笔试科目考场。
②笔试科目在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能进入考场考试。迟到误考责任自负。
③“视唱练耳及乐理”的“练耳及乐理”考试实行客观题笔试,共分两部分。其中,第一部分为“乐理”,考试时间为40分钟;第二部分为“练耳(听力测试)”。“乐理”考试时间结束,随即统一播放“练耳(听力测试)试题”(因听力测试音响播放结束,考生只有两分钟时间整理答题卡,请考生在每小题听音完毕后将所选答案直接涂写在答题卡对应位置。答在试卷上视为无效)。
面 试
1.着装妆容要求:各专业面试要求考生均不准化妆、不准穿演出服,一律着便装、穿平底鞋参加面试(音乐舞蹈专业舞蹈综合素质科目面试除外)。凡违反此规定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
2.伴奏:①各专业所需声乐伴奏人员一律由考场统一安排;②声乐(流行演唱)(含流行歌舞)专业的“声乐演唱”面试,考生自备U盘(伴奏格式为mp3)或CD伴奏或使用乐器自弹自唱;音乐舞蹈专业的“舞蹈片段”面试,考生须自备CD伴奏带;③音乐类各专业的“器乐演奏”科目的考试,考生均不得使用伴奏。
3.注意:考生凭《身份证》、《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按规定考试时间提前20分钟到达“点名处”,三次点名不到者以缺考论处,其责任自负。
4.“视唱”考试实行“机录盲评”方式,考试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成 绩
1.成绩查询:考生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于2月23日—24日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领取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
2.成绩查核: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核的考生一律在2月25日8:00至26日17:00工作期间,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办理查分登记,逾期不再办理。查分结果由音乐类专业考务办公室通知考生。
3.注意:“视唱练耳及乐理”将分别公布科目成绩和该科视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