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宣传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5日
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实施办法
为做好我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考试的组织和实施
(一)组织管理原则
1.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工作在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领导下,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安全”的原则,由部分盟市或高等院校(以下简称考点)具体实施考试。
2.艺术类专业统考分笔试和面试(美术类统考除外)两部分进行,均须在标准化考场中进行。笔试科目全区统一命题,闭卷考试,执行高考科目的考务管理规定,实行网上阅卷。面试科目考试实行全封闭管理,考试过程全程实时视频监控,并实施“五个随机”,即:随机编排考生考试时间;随机抽取考生考试考场;随机抽取考生考试顺序号;随机抽取试题;随机确定每场考试评委并定期轮换。面试时由多名评委现场独立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成绩作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过程中对每一个考生考试过程全程录像。
3. 2016年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以及本专科合格分数线预计于2016年2月份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
(二)美术类专业统考安排
美术类专业统考科目为色彩、素描、速写三科,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统考时间为2016年1月23日(周六),其中:色彩8:30—11:30、素描14:00—17:00、速写17:10—17:40。
色彩的考试形式为默写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内容;素描、速写的考试形式为表现考场提供的图片或相关材料所规定的内容。
美术类专业统考分别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乌海市(乌海市、阿拉善盟考生)、呼伦贝尔市、通辽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和巴彦淖尔市11个盟市设立考点进行,各盟市考生分别按上述要求在相应盟市参加美术类统考。美术类统考由考点所在盟市负责组织实施。
(三)音乐类专业统考安排
音乐类专业统考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300分。
笔试满分30分,定于2016年1月23日9:00-11:00进行。其中:基本乐理10分,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练耳20分,考试形式为通过播放设备播放试题、笔试。面试满分270分,其中声乐或器乐240分、视唱30分,定于2016年1月18日-28日进行。其中,声乐考试演唱时间在3分钟内,考试形式为面试、现场演唱(从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三首歌曲中随机确定一首作为考试演唱歌曲),考场提供钢琴,考生自带钢琴伴奏;器乐考试演奏时间在5分钟内,考试形式为面试、现场演奏(从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两首乐曲中随机确定一首作为考试演奏曲目),考场提供钢琴,除钢琴和手风琴外,其他乐器种类考生可自带伴奏人员。声乐和器乐考试均不得使用音像制品,伴奏者须服从考点的相关管理。同一考生先进行声乐(或器乐)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