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和吉林省有关文件,结合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定。
一、报名时间、办法及要求
凡符合吉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与高考考生同时报名。
报考我省2016年高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时,必须正确选择“报考科类”(艺术文、艺术理)选项和“术科考试”(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戏剧与影视类、艺术特色专业类)选项,所有报名工作在11月25日全部结束。因填报错误及填报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月7日前,考生所在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县(市、区)招生办要为取得高考报名资格并参加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核发《2016年吉林省高考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12月9日前为参加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核发《2016年吉林省高考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证》(以下简称《资格证》)。
考生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凭《资格证》、《居民身份证》参加省内、外院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参加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校考的考生,须同时持我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
二、省统考专业及考试安排
吉林省2016年高考艺术招生实行省统考的专业为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含美术学、绘画、雕塑、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
(一)考试时间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时间为:2015年12月12日,具体考试科目、时间见《准考证》。由各地区招生办按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统一组织实施。
凡报考2016年所有院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的我省考生,均须参加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
报考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蒙甲、蒙乙交换生计划的考生须参加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报考音乐类专业蒙甲、蒙乙交换生计划的考生须参加长春师范大学组织的音乐类专业校考(省教育考试院委托长春师范大学代为组织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蒙甲、蒙乙交换生计划和生源比例确定交换生计划的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专业考试合格线。
(二)考试科目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划定专业合格控制线。统考科目为:色彩、素描、速写三科。
色彩科目一般采用静物写生、风景默写等方式考试;素描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写生或默写等方式考试;速写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动态写生或默写等方式考试。
色彩、素描每科满分为150分,速写为100分,总分400分。
12月12日上午8:00—11:00时(180分钟)考色彩(水粉、水彩任选其一);下午13:00—15:30时(150分钟)考素描;15:40—16:10时(30分钟)考速写(速写和素描只许用黑色字迹的绘画铅笔)。
(三)考试要求
考生凭各地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