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东风场区招生委员会:
根据教育部有关报名工作的要求和《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甘招委发[2008]40号,以下简称《报名工作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日至7日。
报名地点:考生户籍所在县(区)招生办或县(区)招生办指定地点。
二、报名条件、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凡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须符合《报名工作规定》中的相关报名条件。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我省普通高考按照《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甘教厅[2012]216号)执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我省高中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3.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以下简称中职生),分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 等8类参加报名。
4.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程序
1.应届生由毕业学校到户籍所在县(区)招生办集体报名;往届生、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和现役军人等到户籍所在县(区)招生办报名;省教育厅批准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的县(区)招生办集体报名;非我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学籍所在地的县(区)招生办报名。
拟报考我省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农村学生单独招生 (高校专项)、我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考生专项招生(精准扶贫专项)、我省革命老区专项招生(革命老区专项)等类型招生和拟享受高考加分中对户籍及民族成分有要求的项目,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
兰州新区舟曲中学甘南州籍考生报名工作按照甘政办发[2012]201号文件执行。兰州新区舟曲中学甘南州籍考生在兰州市参加报名、体检和考试,兰州市负责组织实施。
2.报名时,考生须填写《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2),经相关部门审查确认后交户籍所在县(区)招生办。
3.中职生在学校所在地的县(区)招生办集体报名,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非我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除填写《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