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青招办〔2015〕39号
各市(州)、县(区、市)、青海油田招生办公室,省属各普通高校:
现将我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
时间:12月1日--10日。省外就读高中应届毕业生待放假后到户口所在地招办报名,但艺术类考生须按时报名。
省招办在11月底前向考区招办提供报名程序(高考报名程序、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库核对程序)、报名用表格。
各考区招办于2016年2月29日上报考生数据。进入省级数据库后,只接受更改,不接受补报。
(一)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报名: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符合省招委规定的在青高考报名录取条件;
3. 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 高中毕业(中专、职校、技校毕业生除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外,只能报考“对口高职”)。
(二) 下列人员不准报考:
1.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 高中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高一、高二学生);
3. 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弄虚作假报名并违规参加高考的应届毕业生(2016年的应届毕业生在2015年违规参加了高考);
4.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学生;
5. 因触犯刑法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 未参加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全部科目的(在填报志愿时确认。以下简称高中学考)。
(三) 报名办法:
1. 报名工作由考区招办负责。户口在就读中学所在州(县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报名初审,再由考区招办复审;省内跨地区就读高中毕业生回户口所在州(县市)招办报名(西宁市四区内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在就读中学报名);往届高中毕业生和省外就读高中毕业生到户口所在州、县(区市)招办报名。
省内应届高中毕业生不准在非户籍地报名;往届高中毕业生不准在补习学校或原毕业中学报名;省外就读高中毕业生不准在省内中学报名。否则将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
同一考生在不同考区重复报名的,要取消考试资格。
报考“对口高职”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在就读学校统一报名,由学校负责资格初审,由学校所在辖区招办复审并安排考场;往届中职毕业生到户口所在地招办报名。
2. 考生须提供的报名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就读学校的证明(证明是否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学考所有科目是否考完、能否毕业)、家长单位证明(在青高考资格审查用)。往届生还要提供补习学校的证明(在家复习的由家长单位出具)、往年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档案(含报名表、资格审查表、高中学考成绩单、高中阶段学籍档案纸介质材料等)。
报名时现场采集考生电子照片(免冠、半身、白色背景、彩色、证件照格式)。严禁翻拍照片、严禁粘贴家长提供的电子照片、严禁复制学考库照片。因高校录取时正值夏季,为展示形象,考生最好着单衣拍照。现场采集的电子照片要与高中学考库、省外就读高中登记表、户籍库的照片核对,不一致者按冒名(充)报考处理。在考试录取中一旦出现冒名(充)者,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