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保障普通高考报考工作平稳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一)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于2015年10月下旬开始。
1.统考报名。普通高考全国统考(以下简称普通高考统考)报名分两段进行,需加试全区体育高考或艺术专业统考的考生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0日;其他普通高考统考考生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9日。
2.年度退役士兵报名。2015年退役的士兵参加普通高考统考、2015年退役的士兵专升本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21日。
3.其他分类考试报名。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免普通高考统考部分),职教师资班,煤炭企业优秀青年等不需要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招考形式,其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5日。
(二)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可根据本地情况对报名时间做出具体安排,并向考生公布,但截止时间不得早于上述规定的截止时间。
(三)逾期不再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出生后首次户口登记在我区,且高考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移人员(以下简称外来人员)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统考报名,依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政办发〔2012〕330号),以及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实施细则》(桂招考委〔2013〕32号)的规定执行。其中“外来人员随父亲或母亲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工作调动)等正常迁入广西的,不受学籍、户籍条件的限制,可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特指不受学籍、户籍迁入的年限限制,但在高考报名时考生的学籍、户籍必须已迁入我区。
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符合报考条件的,需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同时符合上述1-4点条件的人员可申请报名我区2016年普通高考统考。
5. 符合上述1-3点条件的人员, 2016年3月15日前户籍、学籍已迁入我区的,不受本人户籍、学籍迁入年限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可申请报考我区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6. 符合上述1-3点条件的人员,具有我区常住户口,且高考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中职学校毕业证的,不受本人户籍迁入年限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可申请报考我区2016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
7. 符合上述第1点和第3点条件的人员,属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区内中职学校2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