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再组织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绩。
(三)音乐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院校的本科(含三本)、高职(专科)和省外院校三本、高职(专科)音乐学类专业必须使用我省音乐学类统考成绩。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音乐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再组织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绩。
(四)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院校的本科(含三本)、高职(专科)和省外院校三本、高职(专科)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必须使用我省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成绩。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戏剧与影视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再组织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绩。
(五)舞蹈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院校的本科(含三本)、高职(专科)和省外院校三本、高职(专科)舞蹈学类专业必须使用我省舞蹈学类统考成绩。 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舞蹈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再组织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绩。
五、专业成绩公布、报送及管理
体育类统考和艺术类统考、校考成绩的公布、报送和管理按照《关于做好 2016 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6]4 号)、《关于做好 2016 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院[2015]29 号)和《关于印发<甘肃省省外院校艺术类招生专业校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教考院[2015]44 号)规定执行。
六、计划编制
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 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 号)规定编制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一)体育类
1.我省体育类专业计划编制不分体育文、体育理,统一列为体育类(文理兼收)。在体育类栏目下,直接公布体育类各招生院校名称及代码、专业名称及代码以及招生计划数。
2.使用甘肃省体育统考成绩的招生院校体育类专业须分别按照田径类,篮球、排球、足球类和体操、武术类三类不同专项类别进行计划编制与报送,并在备注中注明使用哪一类专业成绩和分类人数。
3.使用甘肃省体育统考成绩的招生院校体育类专业计划按三个批次进行编制,分别为体育类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体育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和体育类高职(专科)批。
4.我省体育类专业人数报考情况及专业分布于 3 月中、下旬在 甘 肃 省 教 育 考 试 院 网 上 办 公 系 统 ( 网址 :http://oa.ganseea.cn)公布,供学校编制计划参考。招生计划编制原则上应按各类报考人数的比例划分,使招生计划与报考人数趋于合理。
(二)艺术类
1.我省艺术类专业来源计划编制不分艺术文、艺术理,统一列为艺术类(文理兼收)公布,院校有特殊要求的,在报送计划时必须注明。
2.在艺术类栏目下,我省计划分为使用省统考成绩院校代码及名称和使用校考成绩院校代码及名称两部分公布,其中校考院校包括分省来源计划和不分省来源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