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上镜效果
1.表情自然,眼睛有神 (可采用笑、酷、虚等表情)。
2.头、肩及身体姿态协调、自然,服饰表现力强。
三、T台表演与展示
1.泳装展示
步态轻松活泼、自然洒脱,对音乐的感受力强,能准确把握音乐的节奏、动感进行表演。不允许穿泳裙、戴配饰,也不可使用纱或丝巾等遮掩身体。
2.生活装展示
要求能合理地选择符合个人形体与气质的服装,充分展示个人的最佳形体,服装搭配协调,造型动作规范,形体表现与音乐吻合,步态能把握不同的音乐节奏,有较强的舞台表现力,能体现独具魅力的个人风格与气质。
四、才艺展示
考生应具有舞蹈、健美操等才艺中的任意一项,并能较好的运用才艺进行综合素质方面的展示(音乐和服装自备)。
五、考试形式
现场测试,测试顺序抽签确定,T台表演与展示、才艺展示考试全程摄像。
备注: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明确各专业类别的考试内容和要求,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修改了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编导类、服饰艺术与表演类、表演类、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摄影摄像类等专业类别的考试大纲各专业类别的考试大纲于2017年开始施行(影视节目制作类专业使用编导类专业的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