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卷离开考场。
6.考生参加考试,考场只提供一个单人靠背椅,其余考试用品自备。除画具等考试用品外,不得携带任何书刊、图片、报纸、画册、资料、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
7.考生进入考场后,要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随意谈笑、不左顾右盼、不打手势、不做暗号、不得互相交换试卷、不得撕毁试卷、不得在试卷纸上做任何标记。不得故意扰乱考试秩序、不得妨碍考试工作人员正常工作。
8.考生领取试卷后,应按要求在试卷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校考准考证号等考生信息。考生信息填写错误或涂改的,应重新换发试卷(费用自理),原试卷收回。考生不得在未填写信息的试卷上答题。考生信息全部填写完成,经反复检查无误,按院校要求密封。
9.考生进入考场后要注意保持考场清洁卫生。素描、速写考试时应将铅笔沫用废纸包好,不要落撒在地面上;色彩考试要自备抹布擦拭水彩废液,不要将废液泼甩在地面或墙壁上,以免污染考场。
10.在考试期间,原则上不准考生上厕所,特殊情况除外。如需上厕所或换水,需向监考教师报告,由监考教师安排。每次只允许一名考生进出考场。
11.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主动配合监考教师完成证件核对、试卷发放及考场秩序管理工作。考试期间考生不得向监考教师询问与考试内容相关问题。如遇试卷纸破损有碍作画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12.考试结束信息发布后,考生应立即停笔,按顺序交卷。交卷时持三证,在交卷确认表由本人签名后,经监考教师核对无误方可离开考场。
13.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笑、议论或进行其它扰乱考场秩序的行为。
14.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考生如在考试过程中有各种违规行为,均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考点将在考试当天在考务公布栏内公布违规考生名单。
六、非美术类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需按《2016年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课考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登陆黑龙江东方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的具体时间和考场位置,凭《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顺序参加考试。若准考证损坏、污涂视为无效。考生应注意考点所安排的声乐、器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表演等科目的面试和笔试考试地点及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2.除钢琴以外,考生自备其他随身乐器、伴奏带(光盘)及表演服装、道具等。
3.考生须于每科考试前30分钟到达考点,声乐、器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表演等科目考试要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按规定时间和顺序到指定考场、指定位置参加考试或候考。考试时,将准考证交考场工作人员。
4.笔试时,按招生院校规定时间进退考场。考生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放在答题桌的左上角,以备监考核查。考生在答题前须首先在试卷指定位置填写准考证号和姓名。
5.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