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记录的节奏型。记录可采用五线谱音符标记法,也可采用“x”符号进行标记;所有具有固定音高的考试内容,均采用五线谱方式记录,使用简谱记录将适量扣分;旋律听记前使用钢琴音色给出速律和标准音高。
3、基本乐理(占10%):基本乐理考试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60分钟。考试内容包括“音及音高”、“音律”、“记谱法”、“调式”、“五声调式”、“七声调式”、“大小调式”、“调式(调性)分析”、“音程”、“和弦”、“节奏节拍”、“速度力度及其标记”、“转调与转调分析”、“调式变音与半音阶”、“移调”、“各种装饰音”、“音乐术语”等。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1、《音乐听觉》和《基本乐理》笔试
时间:2016年1月3日上午9:00—11:00。
地点:教学10号楼A区、教学7号楼、新校区教学楼。具体地点以《报名登记表》信息为准。
2、主科面试
时间:2016年1月3日下午14:00时开始。具体时间以《主科考试时间安排表》为准。
地点:音乐学院(器乐考场)、舞蹈学院(声乐考场)
四、考试纪律及要求
1、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考试时间,按时参加考试。笔试考试请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试准备工作,考试正式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考生不能提前交卷,考试中途不得离开考场。考生交卷后请带走印有“专业考号”(五位数)的座位号单,并在考场门口查看《主科考试时间安排表》。主科考试必须严格按照分组安排及考试时间提前30分钟参加检录,3次检录不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主科考试时考生不允许化妆、不允许穿演出服。
2、所有考生必须同时持《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及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参加各科考试。
3、考生入场时必须接受监考人员的金属探测检查,严禁携带手机、对讲机、录音机、录像机以及MP3、MP4等任何具有通讯、视听及摄录功能的设备进入笔试考场和面试考试区域。如有带入须在入场前关闭电源装入手机袋交监考老师保管;在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有使用通讯或照相工具者,无论何种原因,均按考试作弊处理。
4、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考试结束后须立即离开考试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在考卷上作任何标记,违者按作弊处理。
5、笔试考场使用标准化考场,考试过程全程监控;面试过程全程监控及录像,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6、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老师及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老师和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考试秩序。
7、对考试过程存在夹带、使用通讯或照相工具等违规、违纪行为的,由监督组负责调查违规事实,认定后报甘肃教育考试院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除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外,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