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作人员要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熟悉专业考试业务,同时要携带院校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工作证。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笔试科目须有2人以上独立阅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视唱、演奏、表演等面试科目须组成不少于5人的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考试过程重要环节要有视频及文字记录,考试结果要有成绩。高校须将参加校考考生的报名材料、测试答卷(或测试视频记录资料)保留4年,以备复查。
3.招生院校要使用数码相机等设备进行信息采集,规范采集考生有关信息。采集的信息必须包括考生的姓名、性别、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广西2016年普通高考考生号等信息,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4.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时,监考员、招生院校负责人和考点主考要认真填写考生违规处理登记表(见附件3)并签字,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由考点将违规考生违规处理登记表和证据材料汇总报送我院普通高校招生处。
(四)考试期间,我院将对各考点进行巡视督考,检查各考点组考情况。对在专业考试组织管理工作中不按规定操作、出现重大差错或违规问题的招生学校和考点,将分别给予取消在我区组织校考资格或取消校考考点资格的处罚。
六、成绩认定
(一)招生院校须于2016年4月10日前,将专业考试合格考生的合格证寄送考生本人,并将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按《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表》(见附件4)的内容通过我院备案网站进行备案,同时还须将加盖学校公章的合格考生名单以表格形式报送我院普通高校招生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校考合格考生名单”)。信息备案表里各项内容代码的信息含义详见附件5。
(二)未经我院审核备案,擅自在我区设点组织专业考试的招生院校,其专业考试成绩我区一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七、违规处理
对在广西设点的2016年艺术类专业任何一场校考中违规的考生、有关工作人员及高校,我院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
八、联系方式
我院通信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柳园路6号,邮政编码:530021
联系电话:0771-5337503、5337976,传真:0771-5337945
我院网址:http://www.gxeea.cn
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网址:http://www.gxeea.cn
备案工作技术支持电话:0771-5337503
备案工作技术咨询邮箱:ysba@mail.gxeea.cn
备案工作技术咨询QQ群:60468028
九、其他
2016年在我区设点校考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如教育部另有新的规定,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附件:1.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卡(略)
2.广西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科目一览表(略)
3.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考生违规处理登记表(略)
4.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表(略)
5.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代码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