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本科三批和高职专科学校的本省户籍考生,可不提交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考生本人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在同一居民户口簿上的,需提交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并经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确认的证明两者关系及说明“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在同一居民户口簿上原因的证明书。
外国侨民提交《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和本人护照。
考生的法定监护人属养父母的,需提交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或人民法院变更监护人的裁决书的原件、复印件。
(2)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本人的法定监护人属驻琼部队现役军人的可提交军官证、警官证、士官证、文职干部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仅可报考本科三批和高职(专科)学校的本省户籍考生,可不提交法定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与参加基础会考时填报的信息不一致的,需提交所在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更改姓名和更改身份证号码的证明。
(3)本人的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尚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考生,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其中,本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应届考生由毕业学校向所属市县招生办出具有学校校长、年级长、班主任签名确认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名册。
(4)《2016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报名材料清单及诚信承诺书》。
2.在本省普通高中毕业的往届生、“中职生”、“省外借读生”和在省外学校毕业的其他应往届考生需另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学籍材料。
(2)《2016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往届生需提交)。
(3)《2016年海南省普通高考“中职生”报名资格审核表》(“中职生”需提交)。
3.符合“异地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及法定监护人在我省居住的材料
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暂住证》或经暂住地派出所确认的暂住地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同时证明考生和法定监护人的关系)。
(2)考生本人在我省就读的学籍材料
符合“异地高考3个6”报考条件、申请不受报考批次限制的需提交:海南省初级中学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2016年海南省“异地高考”考生初中阶段学籍审查表》;《2016年海南省“异地高考”考生高中阶段学籍审查表》。
符合“异地高考2个12”报考条件、申请不受报考批次限制的需提交:海南省小学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2016年海南省“异地高考”考生小学阶段学籍审查表》;海南省初级中学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2016年海南省“异地高考”考生初中阶段学籍审查表》;《2016年海南省“异地高考”考生高中阶段学籍审查表》。
申请报考本科第三批和高职专科学校的需提交:海南省初级中学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2016年海南省“异地高考”考生高中阶段学籍审查表》或《2016年海南省“异地高考”考生中等职业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