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演唱时音高、节奏准确,速度前后一致,富有音乐感。
(3)考试形式:视谱即唱。电子文本试题,一人一卷;准备时间2分钟左右;开始考试前由考试工作人员在钢琴上给出该曲调的第一个音。
(四)练耳
1.考试内容。听辨听记单音、音组、音程、和弦、调式音阶、节拍、节奏、单声部旋律及二声部旋律等。
单音听记:有几个顺序给出的音,根据试卷要求,选择正确的选项。
音组听记:以自然音级为主,适当加入变化音,根据试卷要求,选择正确的选项。
和声音程听辨听记:听辨音程性质,听记音程音高。
和弦听辨听记:听辨和弦性质,听记和弦音高;和弦包括大、小、增、减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七四种七和弦;一般在一升一降的大小调范围内。
节奏听辨听记:根据录音,按照试卷的要求答题;长度:4-12小节;节拍:2/4、3/4、3/8、4/4等;节奏组合包含常用附点音符、切分音、三连音和强休止符以及连线的运用等。
节拍听辨:根据给定的旋律判断节拍形式,一般为二、三、五等节拍。
调式音阶听辨:根据给定的旋律判断调式音阶;一般为五声调式、自然、和声或旋律大小调音阶;调号一般在一个升降号范围内。
单声部旋律听辨听记:根据给定的单声部旋律,选择正确的选项完成乐谱;调性为一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或五声体系的各种调式;节拍:2/4、3/4、3/8、4/4、6/8;节奏:以常用形态为主。
二声部旋律听辨听记:根据给定的二声部旋律,选择正确的选项完成乐谱;调性为一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或五声体系的各种调式;节拍:2/4、3/4、4/4;节奏:以常用形态为主。
2.考试要求:根据播放音响给出的试题,要求考生对听到的音组、音程、和弦、节奏及旋律能正确判断和听辨听记。
3.考试形式。录音播放试题,根据试卷,用规定的考试用笔在标准化机改答卷上完成答题。
4.考试时间:1小时(录音播放完毕,考试即结束)。
(五)基本乐理
1.考试目的
基本乐理是考生的必考科目之一。通过测试考查考生所掌握的音乐基础知识及其运用音乐基本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鉴定考生是否具备进入高等院校音乐专业学习的音乐理论基础。
2.考试内容
音、音高与音律;五线谱记谱法(谱号与谱表、音符与休止符、拍子与节拍等);节奏与节拍及音值组合法;各类音程的构建及判断;各类和弦的构建及判断(三和弦、七和弦及其转位);调式与调性(各类大小调式、教会调式、中国五声性体系的各种调式;调号写法和音阶构成、首调唱名与固定唱名、调式中的音程与和弦及其解决、调关系与调式分析——包括关系大小调与同宫系统各调、同主音大小调与同主音民族调式、等音调、近关系调等);各种常用记号与术语(力度与速度记号与术语、省略记号、演奏与演唱记号、装饰音记号及其他术语等);移调及五线谱与简谱的互译等。
题型:单项选择题,所有试题均有四个选项,其中只有一个正确选项;包含理论型乐理基本知识试题和运用乐理知识的实际分析型试题,以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和实际运用能力。
3.考